江西提高边远农村教师津贴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2-05-0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徐光明)日前,记者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为促进城乡中小学教师资源均衡发展,江西省决定调整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发放标准,边远地区教师每人每月最高可享受180元特殊津贴。此举将惠及全省约9万名农村中小学教师。

  按照学校所在地艰苦程度的不同,江西省将津贴分为边远、最边远两个地域层次进行发放。其中,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5元,最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80元。

  江西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说,为了确保公平,发放对象名单每学期将核定一次,在各校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省级相关部门确定各地发放津贴的最低发放人数,并将相应资金额度下达各地。县级相关部门按照工资管理权限和审批、支付程序发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克扣、侵占、挪用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