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通报8起学校食物中毒事件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2-05-2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北京5月20日讯(记者 焦新)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从3月份起,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率明显上升,已收到各地上报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共8起。

  通报提到的8起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地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乃县托斯特乡牧业寄宿小学和县城初级中学,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胡家庙镇黄甫中心小学,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塘房镇顶拉小学、猫猫爪树小学,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县漫湾镇中学及漫湾镇中心完小,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阿勒小学,云南省文山市城北幼儿园,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相家庄小学和窑院小学等。

  通报强调,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务必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供餐,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食品贮存、加工、供应管理制度和要求,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各地要加大学校食品安全督查频度和力度,特别是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要定期进行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