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4年允许外省农民工子女在闽高考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2-05-2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福州5月28日讯(记者 龙超凡)福建省教育厅今天召开新闻通气会称,从2014年起,凡在福建高中有3年完整学习经历的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即非户籍考生),可在福建就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参加本科、专科层次录取,并与福建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由此,福建成为全国第二个允许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本省参加高考和录取工作的省份。

  福建省教育厅新闻发言人刘剑津介绍,福建今年在开展中职学校免试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入读高职院校试点工作中,允许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同时,对于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凡在福建中职学校有一年及以上学习经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高职单招”,使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能够在流入地接受中职教育和高等教育

  据统计,2011至2012学年,福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接收随迁子女67.8万人,其中来自外省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41.9万人,占接收总数的62%。目前,福建各地允许具有当地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一样报名参加中考,在流入地继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且外来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泉州、厦门、福州的一般普通高中已全部对随迁子女开放。

  刘剑津表示,2014年允许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闽高考,对福建高考生的升学影响不大,并将有益于维护社会公平,有利于提高福建教育质量,吸引更多外来务工人员来闽工作,促进福建经济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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