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教师管理有了章法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2-06-0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陶小莫 绘

  热点追踪

  □事件回放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对全市民办非学历培训学校推行教师实名备案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从今年起,全市各级民办非学历培训学校均要向审批机关办理教师实名备案手续,凡未经审批机关审核备案的教师不得在民办非学历教育学校任教,并明确规定民办非学历培训学校不准聘任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准在媒体上刊登聘用现任在职教师的宣传,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注销其办学资格,追究学校负责人和相关教师的责任。

  ■本报记者 魏海政

  □记者追踪

  培训学校部分教师“点完票子就走人”

  据调查,济南市有民办非学历培训学校510所,其中文化辅导类学校95所,年均教育培训规模共约120万人次,但部分培训学校存在教师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硬件投入不足、软件建设不达标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学校大肆进行虚假宣传、夸大承诺,办各种违背素质教育精神的培训班,误导和欺骗广大家长和学生,严重破坏了民办非学历培训行业的良性竞争。“民办非学历培训行业发展到今天,必须走规范化、品牌化的发展道路。”济南市教育局副局长黄祖杰说。

  对此,济南学易佳教育中心校长刘蕾亦深有同感。刘蕾表示,由于教师流动性大,且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和手段,此前很多培训学校都曾遭遇教师“点完票子就走人”的尴尬和无奈。他们学校就曾多次遭遇辛辛苦苦培养的优秀教师被竞争者以离奇的高薪挖走的苦恼。

  “混乱的教师管理方式,不仅教师的社会保险等保障一概没有,还破坏了行业的良性竞争,对教师本人、学校及行业发展都没有好处,肯定难以长久。”山东大智考试培训学校负责人张维东说。

  学校在醒目位置设“教师公示栏”

  据黄祖杰介绍,此次首批试点主要针对95所文化辅导类培训学校,凡未经审批机关审核备案的教师不得在民办非学历教育学校任教,并明确规定民办非学历培训学校“不准聘任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准在媒体上刊登聘用现任在职教师的宣传”。

  在具体措施上,济南市教育局组织开发了民办非学历培训学校教师实名备案信息管理软件系统,与济南市广播电视大学的硬件系统对接运行,实现了教师实名备案信息的网上申报、网上备案、网上查询。同时,教育部门严把教师实名备案信息审核关,对学校提交的备案资料严格审核,绝不允许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进入教师实名制备案信息系统,有效阻断了公办中小学教师到民办学校兼职的路径。

  教师实名备案的内容包括教师本人的姓名、年龄、学历、技术职务、教师资格、原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及专兼职任教情况,各学校将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置“教师公示栏”,将经审批机关审核备案的教师有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监督。黄祖杰表示,下一步,还计划在教育部门的网站上开通相关信息的公示查询功能,方便家长和社会查询监督。

  目前,全市所有95所文化辅导类非学历培训学校都已提交教师备案信息。

  家长希望能查询到教师真实信息

  5月19日,由教育局纪委牵头,以教师实名备案信息为基础资料,济南市对全市所有文化辅导类培训学校的教师聘任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黄祖杰表示:“就目前初步运行的情况看,师资管理和聘任情况公开透明,教师实名备案的作用和效果已初步显现。”

  “希望这一实名备案系统正式运行后能够查询到真实可靠的信息。”家长邹女士告诉记者,她一直想给孩子报一个练习写字的培训班,但各种真真假假的宣传搞得她晕头转向,难辨真伪。

  “教师实名制管理让我们心里更有底了!”济南新东方学校校长赖寒表示,“不过,民办培训学校的教师也应该建立相关的认证体系,给他们更大的成长空间。”

  “教师实名备案制不只是制约和管理的紧箍咒,更是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的助推器。”刘蕾认为,培训学校的可持续发展要靠良好的教学质量来维持,而良好的教学质量首先来自稳定、优秀的教师团队。近日,济南多家知名民办非学历培训学校联合起来,向全市各级民办非学历培训学校发出了坚决拥护和认真落实“教师实名备案制”的倡议书。

  □专家点评

  山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秘书长尚志平:

  教师实名备案制值得推广

  济南市以推行民办非学历培训学校教师实名备案制度为切入点,加强对民办学校尤其是文化辅导类培训学校教师的任职条件、进出流动等情况的审核监管,着力从机制上解决少数民办学校培训质量不高等问题,对于加强民办学校师资管理,消除社会对民办学校教师聘用工作的忧虑,落实民办学校教师的有关政策待遇,稳定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并杜绝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到非学历教育机构从事教学活动,促进民办非学历培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办学、诚信办学将起到积极作用,这种做法值得充分肯定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