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根本标准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2-06-2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对深化专项治理、维护群众利益提出了明确要求,温家宝总理和刘延东国务委员2011年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要批示21件。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按照延东同志在部际联席会议第十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在完善制度、源头治本、健全机制上下功夫,在改革创新、破解难题、务求实效上下功夫,推动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2011年,国家信访局共收到群众反映教育问题的来信1.2万件次,同比下降15.1%;其中涉及教育乱收费的来信109件,同比下降37%。一年来的工作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坚持优先发展,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中央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资源开发需要。2011年,一系列重大教育惠民政策和项目深入实施,中央财政下达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720亿元,同比增幅11.48%;提高了“一补”标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增加100元;全面实施城市义务教育免学费政策,中央财政拨付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补助资金77亿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60亿元,惠及约2600万在校生;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十二五”期间,中央投入500亿元用于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教育投入大幅度增加,一些薄弱环节得到明显加强,有效压缩了乱收费空间,有力保障了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二,坚持促进公平,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力度。教育部建立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为从源头上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创造了有利条件。一是建立省部协同推进均衡发展机制。教育部分别与27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备忘录,明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二是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加大教师交流力度、发挥优质学校辐射作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有些地方每年交流的教师数占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5%。把更多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有些地方达到50%左右。三是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2011年共聘用特岗教师近5万人,覆盖21个省份的1.6万余所农村学校。四是开展正面宣传活动。大力开展“身边的好学校”宣传活动,对办学特色突出的594所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宣传,引导学生家长理性看待择校,减少盲目择校。

  第三,坚持规范办学,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全面履行监管职能,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办学和收费行为。一是坚决治理择校乱收费。教育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审计署按照“管用、可操作、见效快”的思路,出台了《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紧紧抓住当前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乱象,即“以钱择校”、“以优择校”、“以权择校”,对“占坑班”、“点招”、“跨区域招生”、“升学考试”以及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等行为提出了严厉的治理措施。年初,专门召开视频会议,要求抓好文件落实,取得实际成效。积极推动各省因地制宜,制定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工作方案,已有24个省份出台了实施方案。二是坚决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在国办的协调指导下,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纠风办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分类管理、强化审查的思路,以数量可控、质量提升、规范有序、负担减轻为目标,出台专门文件,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强化审查,做好评议推荐,严格实行“一教一辅”和自愿购买原则,管好教辅材料选用。新闻出版总署下发通知,明确了教辅材料出版、发行、质量、市场等环节的管理要求和工作举措。国家发改委会同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等部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提出了加强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政策意见。三是加强对中小学改制校的清理规范工作。(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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