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的世纪行动
【编者的话】
2010年7月,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成为未来十年指导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两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成为上上下下一致行动;两年来,各部门各单位鼎力支持,形成了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两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教育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优先发展教育真正成为共识;两年来,社会各界关心教育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氛围,教育事业发展显现出生机勃勃的崭新局面。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中国教育亮点纷呈,意气风发。
在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两周年之际,本报策划组织了教育规划纲要贯彻落实系列述评文章。今天刊发第一篇《中国教育的世纪行动》,敬请读者关注。
■本报记者 李曜明 张以瑾 柴葳 高靓
两年前的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正式颁布。教育规划纲要的出台是中国教育的一次“世纪行动”,其目标直指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民生问题、教育质量问题、教育服务经济和社会的能力问题、教育发展的基础性保障问题等。直面教育改革中的突出问题,彰显了国家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坚定信念和坚强决心。
两年后的今天,置身于波澜壮阔的教育改革发展进程中,关注教育的人们也许会问:在教育规划纲要的统领下,这场气势空前的教育改革取得了哪些成果?中国教育版图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
优先发展教育成为上下一致行动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中央财政已按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编制预算,地方财政要相应安排,确保实现这一目标】
中华民族正在迈向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教育成为中国走向复兴的关键路径。中国,要在未来赢得主动,赢得优势,必须精心谋划教育发展。
2010年7月,教育规划纲要在全国上下的关注中颁布并实施,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深刻分析新世纪新阶段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中国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纲要不仅指明了未来10年中国教育的发展方向,也以国家意志确立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在教育规划纲要颁布之际,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强调,“优先发展教育是党和国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我国未来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必须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教育优先发展不仅体现在对教育地位的认识和重视上,也体现在政府公共财政对教育投入的大幅提升上。这既是决策层“谋局”的战略,更是各级政府、各部门“谋事”的行动。
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两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从教育部门到其他相关部门,教育优先发展已从决策和观念转变为全面落实纲要精神,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共识和行动,中国教育翻开了前所未有的新篇章。
教育规划纲要颁布不到3个月,国务院将纲要确定的任务分解为190个重点项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科技部等11个部门牵头,49个部门参与,逐项予以落实。根据任务分工方案,相关部门既科学分工,各司其职,又协调合作,戮力同心。
教育发展不单单是教育部门的事情,还需要各个部门、各方力量的支持和参与,需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为提高基层教师,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简称“国培计划”),当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5亿元,采取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远程培训等方式,培训中小学教师115万人,其中农村教师占到95.6%。在“国培计划”的引领与示范下,各地更加重视教师培训工作。据统计,2011年全国省级财政性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达到9.9亿元,比2010年增加了3.3亿元。
为组织好10个重大项目的实施,2011年3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组织实施重大项目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近3年的目标任务、建设重点和工作要求,并将十大项目细化为37个子项目。
为拓宽财政教育经费投入来源渠道,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对各地2011-2012年财政教育投入状况分析评价的通知》,从财政教育支出增幅、财政教育支出比例、教育附加征收率和土地出让收益教育资金计提率四个方面对各地投入情况进行评价,并将各地投入情况及时报告。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行动,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财政部、教育部发文,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并下达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教师2011至2012学年第一批中央专项资金25.2269亿元,中央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为2.054万元。
4%,一个关心教育的人士持续多年热议的话题,一个多次写入文件却迟迟未能实现的目标。为确保4%目标如期实现,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落到实处,相关部门连续调研,提出一项项理顺体制机制的方案。
2011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要求各地政府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保证财政性教育支出的法定增长,预算执行超收部分优先用于教育。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央财政已按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编制预算,地方财政要相应安排,确保实现这一目标。据测算,2012年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将可达到2.2万亿元左右,与教育规划纲要实施前,即2009年的12231亿元相比,增加1万亿元左右,年均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3000多亿元。
确保实现4%,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迈出的重大一步!
在中央政府的率先垂范下,各级政府纷纷跟进:江西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经费投入。安徽省2011年全省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超过了25%。山东省和河南省的这一比例也超过了20%。2010年,青海全省教育经费达到94.92亿元,是过去10年总投入的两倍多……(下转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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