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放临时教育救助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2-08-3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刘见)记者日前从海南省民政厅获悉,该省首次向考入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的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及在校就读的困难学生实施一次性救助,救助金额最高达5000元。

  海南省要求,临时教育救助原则上以救助每年新录取考生为重点,兼顾救助已在校就读的困难学生。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者,各市县(区)民政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其一次性提供3000元至5000元资金的临时教育救助。

  据悉,实施临时教育救助的程序为:本人或监护人凭孤儿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及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提出申请,由村、乡、市级相关部门核实、审核、复核、审批,救助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发放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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