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砸缸罚二十”式普法教育值得商榷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9-02-2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近日有网友爆料,厦门一小区围墙上出现“司马光砸缸罚款二十”的“普法”宣传画,有孩子问家长“为什么救人要罚钱?”“人命重要还是钱重要?”

    制作单位思明区司法局宣传科的回应是,“这是一种文艺手法”,从法律的角度没什么误导,目的是通过生动的故事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条法规。可是很多成年人都表示理解不了,怎么让未成年人去理解呢?按照司法局的意思,司马光砸缸在古代行得通,现在可就行不通了。事实上,《论语·乡党》载: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孔子得知马厩被烧,不问马,只问“是否伤人”。要知道,在孔子生活的时代,一匹好马的价格胜过不知几多奴仆的命,古人的“贵人贱畜”或“贵人贱物”,不也符合现代社会的文明观念吗?在今天,难道孩子夏天困在车里,路人砸玻璃救人还要赔玻璃钱么?

    何况就算司马光的行为不是见义勇为,至少也属于紧急避险吧?在司法实践中,对紧急避险是否超过必要限度的一般标准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生命权利大于财产权利。依据这样的法律可以判断,在现今社会,就算司马光的行为造成了财产损失,缸的主人要求一定补偿,也应由被司马光所救的孩子承担——是他自己爬上大瓮进而落水,砸缸的受益者也是他。

    舆情发酵后,鉴于该宣传画引发不好的社会反响,当地已将其撤下。知错就改当然是好的,但当地有关部门更应该考虑的,是今后如何让这样的事不再发生。

    (作者系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