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十八大精神 大力推进理论创新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2-12-1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编者按 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报告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体现了党的重大理论创新和经验总结,是一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光辉的纲领性文献,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为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报告丰富内涵,本刊邀请高校社科界专家学者撰文,学习、分析、解读、阐述党的十八大报告精神,着眼于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咨政育人、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敬请读者关注。

  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二次历史性飞跃的重要理论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最新的理论形态。

  ■北京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副主任 陈占安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科学发展观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这是十八大作出的一项历史性决策,表明我们党又一次实现了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有三个问题需要认真把握:

  必须深刻理解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是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这是科学发展观的哲学意义。我们把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统筹兼顾等发展理念称之为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概括,说到底是要求人们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不能停留在具体的方针政策上,而应该从更根本的思想路线和思想方法上去把握。科学发展观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认识发展本质、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等提供了科学的发展思路。这个思路有具体的政策要求,更有方向和原则的指导意义,它为我们提供的是一种科学认识发展、科学推动发展的认识工具。

  必须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之间的关系。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每一个时期的理论成果,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为突出解决不同历史时期所面临的不同历史任务,理论具有不同的内容和形式。我们在认定一种理论的历史地位时,需要把问题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我们思考和解决中国问题提供了总的根本指导思想,我们党的所有理论成果就其性质来讲,归根到底都是马克思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有两次历史性飞跃,形成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两大成果。在领会科学发展观历史地位时,我们应该坚持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则,放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中看问题。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二次历史性飞跃的重要理论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最新的理论形态。确立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说明其对于我们现在面临的重大问题具有直接的针对性,但它并不意味着以往的理论成果就失去了指导价值,这些理论成果之间是一种既与时俱进又一脉相承的关系。那种把最新理论成果与党以往的理论创新成果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想法和做法都是错误的。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论品质。

  必须清醒认识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不仅是历史的,而且是现实的。一方面,我们要充分肯定近年来在发展中由于贯彻了科学发展观而取得了诸多成绩;另一方面也要承认,无论是在认识上,还是在实际工作中,都存在着诸多对科学发展观认识不到位和贯彻不得力的地方。因而,确立科学发展观在党的指导思想中的地位,重要的就是要认真查找并坚决纠正问题。尤其是我们必须尽快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尽快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从“四位一体”调整到“五位一体”,尽快实现国民经济发展从“又快又好”到“又好又快”的转变。那种认为科学发展观已经领会差不多了、贯彻差不多了的想法是不正确的。我们要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的各方面。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怎样理解十八大报告的三种公平观

 三种公平观的提出,是臻于成熟的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念的理论结晶,显示了中国共产党在公平正义领域理论与实践的深化和发展。

  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李 强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公平正义建设放在了十分突出的位置上,强调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指出“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报告提出了三种公平观念,颇具启发意义。

  以往理论界在公平观的分类上常常使用的是结果公平、机会公平和程序公平的说法,分别是指在资源配置的结果上人们获得的平等性,在参与机会上的平等性,及在竞争的程序、法规上的平等性。从理论研究的角度看,结果公平、机会公平、程序公平的分析范式实际上是指理解公平的两种不同视角:一种是认为在资源的配置上,只有让每一个人都得到同样的份额或同样的结果才算是真正的公平;而另一种则认为,简单地将分配的结果拉平并不是真正的公平正义,更重要的应该看人们为什么得到了这样的结果,如果是在机会公平、程序公平的条件下公平竞争,即使结果有差异也是公正的。实践证明,第二种公平观念有利于调动积极性,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最终有利于社会的发展。

  中国共产党在执政60多年的实践中,对于实现公平、公正有过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改革开放以前,我们曾经过多地强调分配结果的一致性,所谓“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其结果是损害了劳动者、管理者的积极性,导致经济发展滞后的局面。改革开放后,我们在理论上一个重大调整就是从过去的注重结果的公平,转向了注重机会、程序的公平。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持续高增长表明,新的公平公正原则极大地激发了亿万人民群众的经济活力与社会活力,这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的重要经验总结。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阐述深化收入分配改革时,提到了“创造机会公平”的概念,但尚未使用权利公平、规则公平的概念。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将“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三种公平观作为一组理论概念来使用,那么,怎样理解这样一组相互关联、形成理论体系的公平观呢?

  权利公平指每一个公民在行使或享有法律、法规赋予公民的权力和利益上是完全平等的,权利公平是公平正义的最为基础和最为核心的内容。权利公平还可以细分为政治权利公平、经济权利公平和社会权利公平等。权利公平包括了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的诸多方面,也包括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诸多经济权利,以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诸多政治权利。权利公平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公平正义理念的进步。

  机会公平也称作起跑点的公平,指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经济、政治、社会事务的机会,获得各种资源的可能性,处于同一条起跑线上。党的十八大报告论述了机会公平的诸多具体表现,有三个方面非常令人关注。一是教育公平,即受教育机会的公平。享受高质量教育机会的公平是老百姓最为关心的,报告提出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尤其是要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二是享受社会福利、社会保障机会的公平,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三是参与市场竞争机会的公平,强调各种所有制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规则公平也称作程序公平,指广大人民群众、社会所有成员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所有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报告再次强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如果说机会公平是起跑点的公平,那么,规则公平则是指在起跑以后人们在竞争过程中处于平等的地位,人们在社会活动的全过程中遵循同样的规则。

  三种公平观反映了理解公平的三种向度,强调了公平观的三个不同方面,三者虽然各有侧重点,但它们所体现的基本原则却是一致的。三种公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包含、相互联系。如果违反了一个方面的公平原则,也必然会违背另一个方面的公平原则。因此,我们也可以称之为“三位一体”的公平观。这一公平观的提出,是臻于成熟的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念的理论结晶,显示了中国共产党在公平正义领域理论与实践的深化和发展。

  教育如何“让人民满意”

  只有当教育改革和发展在目标上体现了人民的需要,在过程上集中了人民的智慧,在成效上取得了人民的信任,那么,教育才能真正做到“让人民满意”。

  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南京师范大学教授 吴康宁

  教育是人民的事业。2010年颁布的教育规划纲要便将“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列入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之中,党的十八大报告又进一步强调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并将之列为“加强社会建设”任务之首,愈发凸显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之重要性、迫切性与艰巨性。那么,教育究竟如何才能“让人民满意”?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意味着教育改革和发展在目标上应当服务于民。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关系到学生的人生幸福及其家庭的未来命运,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在这个意义上,教育改革和发展首先应当是一项“民生工程”。作为民生工程,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确定便应将人民对教育的合理期盼作为基本依据,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必须“全面”回应人民的合理教育期盼,而不能只回应“部分”社会成员的教育期盼。只要是人民的合理教育期盼,都应作为确定教育改革和发展目标的依据。通过统筹兼顾、协调整合,确保人民的合理教育期盼都能得到真诚回应,使教育改革和发展拥有最广泛的社会基础。唯有如此,教育改革和发展才能在目标上让人民满意,并因此而真正具有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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