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人民教育家”成长足迹
本报讯(记者 董鲁皖龙)日前,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的“‘人民教育家’与人民大学”主题学习座谈会上,沿着卫兴华、高铭暄两位被授予“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的足迹,与会人员共话这块“人民教育家”成长的精神土壤。
“是党和国家培养了我、教育了我、支持了我、帮助了我,使我由一名不谙世事的青年学生逐步进入法学殿堂,成为一名法学教师。党和国家肯定了我的业绩,授予我最高荣誉称号。”高铭暄说。“理论创新必须立足于发展马克思主义,更重要的是紧扣时代的脉搏,应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现实问题,推动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创新和发展。”卫兴华说。
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颁行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律室组建班子,负责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从那时起,高铭暄开始参加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的起草工作。从草案第1稿到第38稿,他是唯一自始至终亲历刑法典创制的学者。改革开放后,我国出版的首部法学专著即为高铭暄撰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
在经济学领域,卫兴华有“经济理论的清道夫”的美誉,多年来致力于澄清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被误解或错解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有关问题,创新与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和阐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在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靳诺看来,作为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最为突出的,是与生俱来的红色基因和血脉传承。“中国人民大学是国内外公认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和传播的重要基地。革命战争年代、新中国成立后、改革开放后和新时代以来,中国人民大学始终是马克思主义教学与研究的高地。”靳诺表示,“人民教育家”的荣誉正是国家对学校始终坚持“一马当先”办学方向、勇当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排头兵的高度肯定。
在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院长刘复兴看来,“人民教育家”的诞生既是两位老教授志存高远、辛勤奋斗的结果,也与学校独特的发展道路和办学目标密不可分。
“两位老先生用自己一生的经历告诉我们,将自己的学术研究与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用研究成果造福于人民,就是读书人报国的最好方式。”靳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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