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送教上门建立“一人一案”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9-12-0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刘晓惠)日前,海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将向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并建立“一人一案”,开展相应教育、医疗康复和社区服务等。

    根据《通知》,送教上门服务对象为在当地残联、扶贫部门登记的,确实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学校(班)接受教育的,有一定学习能力且年龄在6至15周岁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须在家长认可和配合的基础上建立“一人一案”,开展相应教育、医疗康复和社区服务等工作,费用由生均公用经费保障,不向服务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通知》提出,承担送教任务的学校根据服务对象情况,可灵活选择到服务对象家庭实施“一对一”服务,远程视频教学,到服务对象所在的福利院、康复机构开展服务或家长到送教点陪学等多种送教方式。保证送教上门教学课时每周不少于一次,每次上课时间不少于两课时(每课时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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