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发布校园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0-03-3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蒋亦丰 特约通讯员 龚琴娟)日前,浙江义乌发布《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这是浙江省内首个针对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定的地方标准。

    该规范广泛征集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分8章56项,对校园食堂、校园内超市(商店)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等方面涉及到的具体内容,逐个予以明确。

    对于家长极为关注的“五毛食品”,规定校园周边超市(商店)不得销售调味面制品(辣条、辣筋、辣丁、辣棒等系列)、豆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膨化食品、糖等食品。对学校提出的学生点外卖、家长送食品到学校分享等新现象、新问题,规定校园不准许学生叫外卖后在校园就餐,不准许家长送餐到校内分享,使学校管理有据可依,杜绝了此类现象带来的安全隐患。

    据义乌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龚旭东介绍,各级各类与食品安全管理相关的规定有很多,但没有针对校园食品安全的全面、系统的规定,学校使用起来极为不便。为便于学校操作与管理,义乌市教育局于去年9月立项,委托义乌市标准化研究院,在河畔幼儿园、幸福湖小学、新丝路学校龙回校区、荷叶塘初中和义乌五中的共同参与下,历时7个月编制了该规范,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共同使用。

    一直以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管理,持续加大硬件投入,促进学校食堂品质提升。各校精进管理,积极参与A级、4D食堂等级评定。至2019年,81家学校食堂获评金华市A级食堂,占金华市教育系统A级食堂评定数的三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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