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给予吸纳毕业生企业优惠政策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0-04-1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防疫动态

    本报讯(记者 蒋夫尔)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台《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做好高等学校2020届毕业生学业管理和就业服务工作的办法》,就进一步指导推动全区各地、各单位、各高校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开展网上就业服务、拓宽就业渠道、强化就业困难帮扶等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新疆在促进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发展,支持毕业生以新就业形态、灵活多样方式实现多元化就业。落实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各类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按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为期3年。同时,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到现代种植业、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合作经济和基层水利等领域就业创业。

    新疆将全力推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创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政策规定给予贴息。深入推进“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支持大学生到新兴产业领域创业,落实小微企业减税降费、创业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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