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协同织密法治教育网络
■名校现场 依法治校典型案例③
2004年,重庆市谢家湾小学将“六年影响一生”作为办学理念,组织实施“红梅花儿开,朵朵放光彩”主题学校文化,加快推进依法治教,提高依法治校能力,维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以法治思维和行动守护和谐校园。
成立依法治校小组,完善规章制度。学校成立了以刘希娅为组长的依法治校领导小组、依法治校公开监督小组和协调小组,加强依法治校组织保障。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制定了《谢家湾小学作业布置、作业批改制度》《谢家湾小学课堂教学十不准》《谢家湾小学家长会制度》等50余项制度。学校制定规章制度注意与国家法律相符合,如修订《谢家湾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时,就“丧假、生产陪护假”等具体规定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力争做到制度科学、规范。
加强教代会建设,发挥民主管理作用。谢家湾小学教代会积极参与学校管理与决策。在制定绩效工资修订方案和月考核评价方案时,学校多次召开教代会,各方代表充分发表意见,并经过讨论与酝酿,使得最终制定出的方案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广大教职工的根本利益。此外,学校还建立了完善的各班级家委会以及学校家委会,调动家委会参与学校工作的积极性。
校务公开,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学校重视校务公开,将教师职称评定、区级优秀少先队员评选、优秀教师评定、学校财务有关事项等重大事件公布于公开栏内,让广大教职员工了解学校的各项工作。学校在各项事务中充分发挥民主评议。每学月的月考核,每学期的教师绩效等级考核,每学年的中层干部评价、教师年度考核等都交给教职员工民主测评。学校还定期开展学生评教、家长评校、教师评管工作,不定期召开教师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群策群力,推动学校发展。
协同发展,汇聚多元法治教育力量。学校聘请司法部门责任感强、业务精的政法干部兼任法治副校长,建立和健全法治副校长和法治教育顾问制度。规范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和法治教育顾问对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的宣传、指导、监督、协调等作用,协同德育处、教务处、班主任、少先队工作,形成法治教育网络。
知行合一,搭建家、校、社法治教育桥梁。对于中小学生来说,法治教育的重要之处,不仅在于引导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更应该让学生会用法,以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和他人。学校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规律,进行了丰富的教学探索。一是将法治教育融入学科教学。学校研发课程丛书,有机融入法治相关内容。如《小梅花阅读》五年级学习了《真假李逵》,就将在生活中如何辨别真假,如何用法治思维解决生活中的问题等内容融入其中。二是将法治教育融入德育。学校将法治教育纳入德育工作整体安排,借助读本、讲座等增强教育沉浸感。例如,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为学生送来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丛书,鼓励学生把法律知识带回家、带回社区,做知法守法的传播者;聘请校外法治辅导员作《未成人年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题报告,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防范能力。三是将法治教育融入家庭教育。学校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与家长探讨“什么是学校伤害事故”“孩子在上学路上发生意外,谁承担法律责任”等话题。同时,学校开设特色课程“朵朵讲坛—法制进校园”,邀请家长到校为学生上法治教育课,强化法治教育的实用性和延续性。
(重庆市谢家湾小学 供稿)
专家点评
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一个体系化的系统工程,依赖于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教育活动等多元要素的展开。同时,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对象虽是青少年,但其建设主体却是多元的,需要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的共同协力,单一要素、单一主体都无法保障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实际效果。重庆市谢家湾小学通过成立依法治校小组、加强教代会建设去构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组织体系,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去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制度基础,通过校务公开、法治副校长等制度去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具体活动,形成了多元要素共同开展的运行逻辑。同时,强调知行合一,搭建家、校、社法治教育桥梁,也是紧紧抓住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多元主体力量,形成了1+1>2的教育效果。
(林华,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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