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大毕业文凭风波 学生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1-07-2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在中财大,据财新《新世纪[18.12 -0.28% 股吧]》记者了解,维权学生每年近千万元的学费中,有20%由学校提作风险基金,其余均划入学院账户。学院主要用于教师的值班费、讲课费和奖金等支出。

上述高校老师则告诉财新《新世纪》记者,这样做也是出于不得已。“财政拨款只够现有教师基本工资和教学支出,如果想扩建校舍和留住人才,就需要学校从收费上下功夫。这是学校支出的大头。各学院不同项目的收费,具体体现在学院教师之间的津贴待遇差距上。学校办各种赚钱的学习班也是现实所迫。”

经费的短缺似乎已成为高校的普遍现象。魏鹏举介绍,2008年,中财大面向全国为经济学院招聘了一位院长黄少安,他上任后希望推动学院搞学科建设、吸引最优秀的师资,但这都需要经费支持。而中财大经费不足,所以经济学院决定通过开办继续教育学习班筹集部分经费,学校也将相应的办学权下放给学院。

亡羊补牢

至6月下旬,中财大的谈判仍陷于僵持。中财大谈判班子决定速战速决,对学生提出三种方案供选择,并称是“面对600多名学生的整体方案,也是最后一次方案”。

具体而言,对继续读书升本的学生,学校承诺可通过“自考、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方式获得本科文凭,但按规定需到2014年。其间学生从郊区搬到学校本部,享受本部各种学校资源,学校报销继续升本的学费,每月发放300元的生活补助和奖学金;对于打算在原定四年内完成学习、如期毕业的学生,也可享受前述待遇,但时间只给一年;对中止学习的同学,退还三年交给学校的所有费用,学校开具三年学习证明。校方要求“学生须在6月29日前签订协议,否则视为与中财大无关,将不再得到任何赔偿”。

魏鹏举解释说,上述方案,校方作出了很大的让步。从法律意义上,经济学院的上述行为属于合同违约,学校虽然应承担违约责任,但若严格按招生文件的约定追究,学校的赔偿额也可以不超过学生一年的学费。

学生代表仍表示不满。学生们认为,白白浪费了三年时间,即使法律上没有明确的“青春损失费”赔偿,但是中财大的特殊规定,才使他们全日制上学,至少要赔偿他们三年在学校的实际花费。因而,他们提出了16万元的赔偿要求。6月21日晚,维权学生身着统一的白色T恤,在学校门口站立表达诉求。

6月27日,校方派出数十位老师到学生所在的宏福校区动员学生签字,学生态度抵触,由此推动矛盾升级。据魏鹏举介绍,学校出于对学生的爱护,仍采取了非常克制的态度来进行沟通。最终,绝大部分学生陆续和校方签署了协议,其中187人选择继续学习,483名维权学生选择了退学。

在中财大其他学院,至今仍有为数不少的“非统招”学生存在。如2010年3月刚成立的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900人左右的在校生中,计划内约460人,计划外学生有440人。

处理学生冲突的同时,学校将原经济学院院长助理、现任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副院长刘文革停职。魏鹏举则表示,学校纪检部门已经启动问责机制,同时,学校会认真汲取本次事件的教训,将深刻反思相关问题。

但是,校园并未因学生的离去而完全恢复平静。暑期来临,新的招生季节又在喧闹中翻开新的一页。据财新《新世纪[18.12 -0.28% 股吧]》记者了解,中财大自考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职研究生进修班、总裁研修班等项目正在火热招生,其中,仅金融学院、外国语学院、中英美澳国际本硕项目就分别开办不同类型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截至发稿时,中财大经济学院2008级“非统招”生中,仍有六名学生没有与校方签订协议,更有个别学生已着手准备与中财大对簿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