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民教育体系经费保障全覆盖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2-12-2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南京12月27日讯(记者 缪志聪)江苏省教育厅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江苏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全覆盖,为各级各类教育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性的经费保障。

  据介绍,近年来江苏相继制定、提高了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早在2005年,江苏就已建立省属高校生均财政拨款制度,目前省属高等学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已提高至7600元。2007年,江苏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将免收学杂费财政补助资金和原预算内公用经费合并,今年,该省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年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准定额提高至小学550元、初中750元。2010年,江苏建立起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制度,明确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为2800元,其中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不低于500元。

  今年,江苏又出台了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明确公办幼儿园(含集体园)年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原则上不低于200元,公办普通高中年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原则上不低于500元,所需经费由各市、县(市、区)本级财政在预算内足额安排。其中,苏中、苏南地区及苏北地区有条件的市、县(市)应高于省定标准,并建立与办学成本、物价水平、财力情况联动的稳定增长机制。至此,江苏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国民教育体系经费保障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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