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稳步推进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上接第一版)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分别对财政支持校车服务的政策措施、税收优惠政策、校车保险制度、相关标准等进行了研究。教育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提醒各地依〈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选购校车从源头上确保校车安全的通知》,以避免发生因购买不符合标准校车而无法办理牌证等问题。

  下一步,将进一步引导推动各地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完善校车服务的政策措施。一是指导各地制定过渡期学生交通服务方案和校车服务方案,健全校车使用许可工作制度,建立可持续的校车运营模式;二是继续开展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切实落实《条例》和联席会议各项要求;三是协调督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校车服务的财政税收等政策措施,完善校车保险制度,完成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四是总结宣传推介校车管理典型经验,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经验交流;五是加大《条例》宣传普及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本报记者 宗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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