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以“政府购买”方式破解经费困局
■王寿斌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五年累计7.79万亿元,年均增长21.58%,2012年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这一成绩的取得,无疑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教育、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教育的结果,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划时代的大事,是体现教育优先发展的崭新里程碑,可喜可贺。
职业教育是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关系最为密切的教育类型,中高等职业教育在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中的占比也早已由“大体相当”变为“半壁江山”。比照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的办学成本相对较高,比较“耗钱”。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的4%,有多少用在了发展职业教育上?这笔经费又究竟应该怎么使用?这不仅是很多代表委员在两会上追问的话题,也是全国职教工作者非常关心的问题。
此前曾有很多专家学者以及高职院校的管理者,呼吁建立高职院校的生均拨款制度。2月20日,在教育部春节后首场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职成司司长葛道凯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强调:“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全面实施将是大势所趋。”目前,全国已有10个省(区、市)出台了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从政府支持职教发展的角度看,制定生均拨款政策对职业院校来说无疑是非常利好的消息。然而,从引导绩效提升的角度看,这种单纯按人拨款的做法必须有严密的配套措施跟进,否则还会重蹈国家财政资助中职教育免费却被不法分子非法套取、据为已有的覆辙。
民建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委钱学明博士在今年的两会上建言,政府对职业教育公用经费的补助不能简单按人头发放,应根据培养成本,按学校类型、专业不同,分档次给予补助,引导职业院校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至于究竟应该如何发放,钱学明的具体方案尚不知晓,但仅就其提及的“培养成本、学校类型、专业”三个关键词来看,显然将是一项非常繁杂的工作,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因缺乏可操作性而大打折扣甚或流产。
毫无疑问,政府投资职业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培养更多更好的实用人才,促进经济建设、科技进步、社会发展。要达成这一目标,就必须充分发挥政府财政拨款的“杠杆”作用,既能激发职业院校重视内涵发展,自觉提高育人质量,又能保障教育投入的公平,促进我国教育多元化发展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显然,如果没有严密的配套措施跟进,单纯按人头发放生均经费的模式肯定会与这一初衷背道而驰。
在此方面,澳大利亚政府向TAFE学院“购买职业教育”的做法为我们带来了有益的启示,凡是圆满完成政府下达的教育培训任务的各类学校或培训机构,所培养的人才经企业(或用人单位)检验合格,都可从政府财政获得相应“补助”。在国内,江苏省苏州市“十二五”期间投入2000万元资金用于推动校企合作,由政府以人才培养“补贴”的形式出资购买职业教育“产品”,以有条件的筛选和有选择的购买,取代以往比较盲目的、不公平的投入,引导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保质保量地为企业培养实用人才,有效破解了“技工荒”和“职教难”并存的困局,“一石二鸟”,堪称双赢的创新之举,值得借鉴。
(作者系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高教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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