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民主办学依法治校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重视并加强大学章程建设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 陈雨露

  中国人民大学历来重视并大力推进“民主办学、依法治校”的进程,把突出学校特色、守护大学精神,推进“民主办学、依法治校”进程,推进“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作为章程建设的基本目标。目前,《中国人民大学章程》已完成校内讨论审议和教育部初审程序,将在正式报送教育部核准之后向社会公布。

  大力加强对章程起草制定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在党委领导下、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章程起草委员会,成立了专家咨询组和工作小组,吸收法律、教育、管理、公共行政等各个相关领域的著名学者和资深教授参与章程起草,发动广大教职工和学生为章程起草献计献策,把章程研究、起草和审议作为凝聚学校改革共识、明确发展方向、规范办学行为的过程。

  通过章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学校章程的核心章节“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对包括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学术委员会、董事会、校务委员会等在内的13个组织机构的权责做了明确规定。强化三级架构、两级管理的组织体系,重点抓好建章立制、双向反馈、多方监督的过程管理,努力打造集思、咨议、决策、参与监督、信息和矛盾预警的工作平台。

  通过章程,保障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学校章程对人才培养委员会的设置及其职责做了明确规定,以人才培养委员会的组建为抓手,以本科教学为中心,以“厚重”为灵魂,构建人才培养体系改革路线图,上升为章程层面,成为全校的意志,保障其执行力。

  通过章程,构建社会参与的长效机制。章程对董事会、校友会和教育基金会的地位、作用等做出规定,对学校广泛吸收社会办学资源有重要作用。董事会为学校搭建了与社会联系沟通的平台,也为社会搭建了参与学校治理的平台,引入监督,推动依法治校。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书记 马德秀

  上海交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把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重点,坚持党委把方向、谋全局、管大事,统一领导学校各项工作,校长依法履行职责、主动负责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以党委领导、校长行政、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为基本框架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

  完善全委会、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工作机制。学校党委每年召开两次全会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的目标、工作主线和工作重点。坚持每周举行一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2012年,校班子决策的184项事项中,党委常委会决策事项91项,校长办公会决策事项93项。

  完善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议事规则和配套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党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党委常委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以及《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健全“三重一大”配套制度,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党政领导干部管理办法》、《大额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制定实施《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09—2013年实施办法》等。

  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若干专家委员会和专门工作组,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如校园建设、招投标、基建、人事、财经等,规定校长办公会决策前,必须先由专家委员会或者专门的工作小组提出意见。完善校领导联系院系制度,把校领导联系基层工作制度与学校重要事项决策前的深入调研、听取意见和决策论证有机结合。

  加强党委、校领导依法管理能力建设。利用寒暑假每年举办两次班子务虚会,深入分析学校面临的形势、所处的发展阶段、战略任务及发展路径,并在全国高校率先制定《全面提高办学质量的决定》。

  着力提升依法治校水平

  华中师范大学党委书记 马敏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制定出台,对推动学校行政管理体制和内部治理机制改革具有重大意义。华中师范大学始终将依法治校作为提升学校科学管理水平、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抓手。

  构建科学统一的依法治校制度体系。作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和教育部章程建设试点单位,学校较早启动了章程制定工作,出台《华中师范大学规章制度制定暂行办法》,目前章程已经递交教育部预审,将建立起章程—学校基本制度—部门规章制度—单位内部管理制度4个层面的制度体系。

  优化学术优先的依法治校权力架构。学校坚持构建以学术发展为核心的权力系统,平衡学校内部政治力、行政力和学术力的关系。一是出台学术委员会章程。明确校长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全部退出学术委员会,由无行政职务的资深教授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并将学科规划、职称评聘、发展规划制定以及相关的资源配置、学术成果水平鉴定等权力都回归学术委员会。二是在学院一级组建教授委员会。学院重大学术事务等都由教授委员会以票决方式决定,院长只是以个人身份参加教授委员会,形成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权力架构。三是强调学术组织系统对行政组织系统的绩效考评。学校在行政组织的考核和评估上,着重听取院系和科研院所等服务对象的意见,并据此作为行政单位负责人和行政工作人员的评价依据。

  完善民主参与的依法治校工作机制。成立咨询委员会,为集体决策提供咨询。完善教代会建设,二级教代会建制率达100%,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经教职工民主讨论、教代会审议表决。成立了由校长、书记为双组长的普法领导机构,建立一支专业法务工作者和兼职法律宣讲员相结合的普法工作队伍,形成自上而下、全方位、多层次的“3+3”法治宣教格局。

  民办大学要争做依法治校表率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校长 秦和

  推进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对于民办学校来说意义尤为重大。

  依法规范办学行为。一是依法健全法人财产权制度。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办学中的所有收入以及学校建设中形成的固定资产,全部登记为学校法人产权。二是坚持办学公益性和非营利性。举办者向社会郑重宣布放弃校产所有权,不从办学中谋求任何合理回报,所有办学结余都继续用于学校发展,学校所有资产属于社会,从法律上确认了学校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三是严格执行国家收费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除了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向学生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之外,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四是从严规范招生行为,坚决杜绝虚假招生和超计划招生。在校生规模控制在8000人左右。五是建立教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不断提升的机制,依法为教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

  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一是建立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行理事会决策、院务会执行、党委监督和保障的领导体制。二是成立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等20多个议事或辅助决策和咨询机构,使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相分离。三是建立以工会组织为桥梁、以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为保障、以校长开放日为平台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四是成立仲裁委员会和学生申诉委员会。五是即将成立监事会,对学校的办学行为依法实施内部监督。

  构建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一是制定章程,规定学校办学的宗旨、目标、任务,奠定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基本准则。二是制定学校各种组织(委员会)的基本规程、会议制度、议事规则等。三是构建人事、财务、教务、学生事务、后勤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制度。四是初步制定学校各项工作的质量标准。

  抓住推进依法治校的着力点

  吉林省教育厅厅长 卢连大

  吉林省坚持把提高学校章程及制度建设质量、规范和制约管理权力运行、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健全权利保障和救济机制作为推进依法治校的着力点,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实现中小学“一校一章程”。制定并下发中小学及幼儿园章程模板,规范章程内容及标准。各类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坚持公开民主原则,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校章程。

  二是完善高校权力运行规范与制约机制。以章程和制度的形式确定高校政治、行政、学术、民主等四种权力的权限范围,明确党委、校长、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各级组织机构的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长春理工大学在学校“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坚持合法性论证、可行性评估、风险性测评,并广泛听取专家和教师的意见,由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吉林财经大学坚持实行校长不进学术委员会,校领导不兼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制度,学术委员会委员由非领导职务的专家教授组成。

  三是着力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健全民主管理机制,落实师生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三项权力。四平市明确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务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推进学生自主管理,积极探索学生代表参与学校决策机构的机制。延边州注意发挥家长委员会在学校民主决策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四是着力健全权利保障和救济机制。以尊重和保障师生权利为核心,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学校、校长、教师和学生等四方面的权益。坚持实行教师聘任制度,对教师聘用、职务评聘、继续教育、奖惩考核等方面权利予以制度保障。建立以学生为中心,体现公平公正的管理制度,充分尊重和保护学生以受教育权为核心的多种权益。通化市教育局建立并完善权利救济机制和申诉渠道,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等法律手段和方法,依法解决学校内部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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