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民主办学依法治校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积极探索中小学校务委员会制度

  南京市教育局局长 吴晓茅

  南京市积极开展中小学校务委员会制度建设的探索,提出了推行“一主(校长负责制)两翼(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委员会)”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其目的是打破教育自身相对封闭的状态,将家长、社区、社会的力量引进学校管理体制,推进学校管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在学校管理体制中确立校务委员会制度。市教育局制定《校务委员会工作规程》。学校通过学校章程明确校务委员会的定位、职能、工作原则等,以保证校务委员会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确立校务委员会基本定位。校务委员会制度被正式确立为南京基础教育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中经历了由咨询建议功能,到部分参与学校决策,再到作为学校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成为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

  明确校务委员会的职能。主要包括:宣传学校的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供社会对教育的需求信息,提出完善学校管理和学生教育的建设性意见,反映学校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对学校或者校务委员会委员代表提交的有关学生管理、学生发展和涉及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相应决定;对学校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实施素质教育等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

  扩大校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明确校务委员会要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社区代表、专家学者、社会贤达人士等组成,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还应当有学生代表,其中家长代表和社会代表的人数要占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校务委员成员享有知情权、参与权、提案权、表决权、监督权等权利。

  完善校务委员会的运行机制。校务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例会,会议除通报学校办学、管理和发展情况、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外,重点是审议与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

  在校务委员会的参与下,学校的决策更加富有科学性和可行性,学生和家长的权益得到维护。

  要重视依法治校标准建设

  广东省教育

  近年来,广东注重用法治思维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扎实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重视依法治校标准建设。早在2007年,广东省教育厅就出台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标准》,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选,2012年又起草了《广东省依法治校创建工作评价标准(试行)》,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工作提供了规范的评价体系。

  重视解决依法治校的突出问题。在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中,完善规章制度是基础、规范办学行为是重点、维护师生权益是核心、健全民主管理监督机制是保障。在制定标准时,主要从以上几个方面着手,涵盖了对各级各类学校推进依法治校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对推动解决学校章程建设、完善学校管理制度体系、推进内部治理结构改革、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等依法治校的热点难点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重视构建依法治校整体推进机制。把推进依法治校,作为法治广东建设工作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落实《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具体要求。

  重视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考核机制。将标准贯彻实施和依法治校开展情况纳入各级各类学校评选表彰的范畴,作为督导评估的指标,作为地级、县级、乡镇政府创建广东省教育强镇、强县(市、区)、强市和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县(市、区)的重要指标。

  重视循序渐进不断提升。我省通过开展依法治校工作,营造了法治社会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政府依法治教、学校依法办学格局。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我省将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为契机,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学校的积极性,计划2013年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县(市、区)创建试点工作,逐步将依法治校工作从点到面,推动向纵深发展,为加快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重要保障。

  开展中小学家委会制度建设

  山东省教育

  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是推进中小学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基本要求。山东省早在2009年就印发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积极开展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明确家长委员会的属性。家长委员会由本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工作,是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基本平台。家长委员会是在学校的帮助和指导下成立的,但不是学校的下属或附庸,而是责权统一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家长参加了家长委员会,就成了学校教育的“当事人”,家校成为教育同盟。

  赋予家长委员会三项基本职能,即参与教育教学、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同时要求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配合帮助下,建立健全组织章程、工作规程、民主选举、会议、活动等各项工作制度,保障了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探索家长委员会工作形式。家长委员会可以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参与课程建设实施,参与教育教学工作评价;可以参与学校管理和民主监督,列席校务会议,规范办学行为,参与师生评价考核,监督图书设备采购和食堂餐厅服务等工作。创新参与家长教育形式,由家长委员会举办家长学校,定期组织家长育子经验交流活动等。强调落实4项工作:监督学校建设、参与学校管理、解决学校难题、发挥家长特长。

  加强行政指导。山东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领导(指导)小组。省教育厅积极协调妇联、团委、社区等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家长委员会工作,积极协调指导成立山东省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协会,同时成立省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管理研究项目组。

  把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情况纳入督导评估体系。制订山东省中小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评估标准(试行),适时开展山东省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评估。建立优秀家长委员会评选制度,对家长委员会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以“三重一大”为重点推进依法治校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于2003年在3所中职学校基础上升格组建而成。近年来,学院立足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紧紧抓住“三重一大”决策运行程序、推行民主管理,在依法治校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以建章立制为基础,确保重大决策运行安全。以制定章程为抓手,先后制定《党委会议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100余项基本规章制度,构建了决策、工作、监督、评价体系。学院制定了《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预决算管理办法》、《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干部管理、物资采购等管理规章,坚持“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完善专家论证程序,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学院纪检监审部门负责同志列席党委会,实施对决策过程的监督。

  以校务公开为抓手,积极推进民主管理。学院通过会议、校园网、校务公开栏等及时公示重大事项。完善教代会制度,每年定期召开教代会,听取院长工作报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重大事项决策前,通过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教代会代表、民主党派人士的意见。民主管理、党务院务公开,增强了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提升了对学院工作的参与度与信任度,为学院推进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学院先后实施了定编定员与岗位聘任、干部轮岗交流、分配制度改革等重大改革工作,均平稳顺利完成,为学院实施国家骨干院校建设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以过程管控为关键,严把招投标和重大物资采购关。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招投标专家库,通过制度管理和程序约束,严格组织招投标和重大物资采购工作,纪检监审部门对重大招投标项目和重大物资采购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监督,确保公正透明、合法合规。在推进二级管理、适当下放权力的同时,对重大资金开支项目实行严格的审批。建院以来,学院没有发生重大违纪违法事件。

  努力建设高水平中外合作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是依法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高校,自成立以来遵循自主办学、依法治校和非营利性的原则,积极探索符合世界发展趋势的高等教育新模式。

  严格按照章程办学。学校设立时就依据国家《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制定了大学章程,对学校办学理念与特色、发展目标与战略、治理结构、领导体制、教师的学术权力、学位授予、学生事务、经费来源、财产与财务制度等重大事项做出规定。

  建立多方参与的大学治理结构。西交利物浦大学采用股东会、董事会和社会共同治理的模式,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治理结构。董事会和校长之间的权责利及二者间关系界定清晰明确。成立了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发展咨询委员会、校外导师团队、家长联谊会,扩大社会参与学校办学与管理。

  构建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良性互动的运行机制。涉及学术判断和发展的事务,如学科建设、学术评价、教师学术水平判断和升迁、学生升级及学术违纪处罚、具体的教学管理等事务均由专门的学术组织或委员会处理。行政负有监督责任。如果学术权力决策所依据的事实成立和程序合法,行政权力会全力支持学术权力的判断和独立性,不会直接干预学术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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