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建公办园生均经费拨款机制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通讯员 周立明)为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财政保障力度,加快构建保基本、广覆盖、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山东省潍坊市财政局和教育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拨款机制的通知》,决定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拨款机制。

  《通知》指出,生均经费拨款范围覆盖全市所有公办幼儿园,各县市可视财力情况逐步延伸至面向大众、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条件并承担普及学前教育任务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通知》要求,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全市统一标准为每生每年不低于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根据各自情况自行确定,鼓励财力好的县市区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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