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家庭教育工作列入年度考核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蒋夫尔)新疆日前召开教育系统家庭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教育工作整体规划,列入年度考核评估。

  新疆提出,通过3年努力,基本建立多元化、多类型、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其中,各地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创办家长学校,各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新疆规定,家庭教育工作经费和事业发展经费,各级财政要给予支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家庭教育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当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纳入校(园)长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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