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力推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 高群)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向居民、学生和社会团体组织开放。

  无锡明确要求,全市具备开放条件的公办中小学校用于体育教学、训练、竞赛、课外体育活动的室内外体育场馆及其配套设施,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必须向学校所在社区居民、青少年学生和社会团体组织开放,开放时间每天不少于6小时。居民、学生刷市民卡或凭学生证、身份证进校健身。

  无锡要求,学校操场等室外设施免费开放,游泳馆等室内设施经物价部门核准后适当收费开放。市级财政每年从教育费附加和体育彩票公益金超收部分中安排专门资金进行支持,各地政府每年安排专门财政资金用于补助所属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市教育、体育、财政等部门每年对开放工作进行考核,分别对相关地区和学校给予不低于8万元和1.5万元的以奖代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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