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从官德建设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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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官员培训提速,重在官德操守和综合素质。CFP供图

  ■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

  “官员是公共权力的守护者与执行者,若无完善合理的调控机制,公共权力就会在无制约的运用中不断异化,并带来各种作为不当和腐败问题,甚至导致政息国亡的恶果。”

  官德关键词:善用公权力

  公共权力问题历来是社会关注的重点,而官员是公共权力的守护者与执行者,若无完善合理的调控机制,公共权力就会在无制约的运用中不断异化,并带来各种作为不当和腐败问题,对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造成损害,甚至导致政息国亡的恶果。正因为如此,公共权力的腐败被人们称作“政治之癌”。

  作为掌握公权力的权力主体,官员的德性自律素质事关重大。因为官德不仅关系领导干部的政治品格和领导能力,更关系执政党勤政廉洁与民心向背的问题,官员的德性能力直接影响到党群、政民关系,影响到社会和谐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把官德和廉洁政治建设,提高到“重大政治问题”和“亡党亡国”的高度。

  中国当下社会道德问题尤其是官德问题引人注目,一些官员的失德现象与各类“门”事件的曝光,对政府公信力和社会风气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而种种权力腐败现象,如贪污受贿、钱色交易、渎职失职等案件,已为执政党权威和能力敲响了警钟。人民群众最痛恨的就是腐败和特权引发的社会不公,部分官员的缺德行为和低级趣味,已深深损害了执政党和国家政府的形象。

  日本学者堺屋太一在他的《历史的波澜》中指出,任何政权,只有两种情况会使它发生毁灭性的大变革,那就是丧失治安的能力和人们不再信任支撑它的文化,以及人们不再信任领导层的决策和人品。法国研究国家治理的专家皮埃尔·卡蓝默在其著作《治理的忧思》中提出,国家治理中有若干维度的原则:一是权力行使的正当性,即权力及其治理方式必须得到符合民主的理想和人民的赞同,让人们感到自己是权力所代表的共同命运的一部分;二是行使权力的人必须值得信赖,即社会的权力机构和权力使用者,必须是一个能够严守社会伦理要求并被公众认可信任的群体;三是在权利、权力和责任之间必须达到公正与制衡,公共权力的行使不能没有制衡。除此之外还有能力和效率、与地方和全局的协调等。

  中国古代的德治思想对“为政以德”原则也做了许多强调。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还讲,“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孟子提出了“徒善不足以为政”的思想;《荀子》说,“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罚不当罪,不祥莫大焉”;东汉的王充也说,“治国之道,当任德也”。

  可见,古今中外在官德即为政者的德性于执政的重要性上是有共识的。官德如果存在问题,那么国家政府的权利公正、民心信赖、社会和谐就会出现问题。

  官德建设:需要制度“他律”

  为防止公共权力被滥用并产生腐败,就必须建立公共权力运行的制度机制。公共权力的运用宗旨在洛克看来就是为了让社会有序和谐与为人们谋福利。然而现实中的一些官员“运用他掌握的权力,不是为了处在这个权力之下的人们谋福利,而是为了获取他自己私人的单独利益”。孟德斯鸠在洛克分权学说的基础上也强调,“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以制度来治理权力是根治权力滥用和腐败的重要举措。新一届执政者已发出对公共权力治理的指令,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一点对重展执政权力公信力至关重要。公共权力运用的制度化、程序化建设,能为公共权力的善用提供他律制衡机制的保障。权力行使中如果缺少程序制度环节制约,权力主体又缺乏有力的道德自律能力,就很可能导致公权私用和权力滥用。正如公共行政研究者赫尔曼·范纳所指出,“尽管道德规范,内心自律以及所有使它们发挥作用的办法,为行政管理具有创新性、灵活性以及富有成果提供了保障,但在现今还没有任何东西比基本的政治控制和政治责任更为重要”,也就是说,完全“依赖和信任行政人员的良知或主观道德责任感总会导致权力滥用”。

  制度机制在维护公共权力阳光运行与官德建设中具有根基地位,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公信档案制度,到责权绑定的问责制和程序机制建置,再到用人机制的改革与监督机制的严格化,我们还有许多制度机制建设任务有待进一步加强。

  事实上,如何善用公共权力一直是一个国际性命题。许多国家都把对官员的德性要求作为制度选择要素融入权力制约的政治实践中。美国的《公务员道德法》,对公务员的权力运行权限做了详细规定和限制,其中道德的考量被充分地融入到了制度法规当中,渗透到了政府官员的公共权力运行过程中。美国在国会和政府中还设有“道德委员会”和“伦理办公室”等官德专责机构,英国有公共机构委员会和公共生活标准委员会,日本有国家公务员伦理审查会,这些都在政府公共权力制约、监督与官德建设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值得借鉴。

  官德自律:敬畏手中的公权力

  除了从“他律”角度进行官德的制度规制,德性自律也是官德建设的重要环节。执政党以及执政官员作为公共权力使用主体,负有重要的公共责任。权力主体要牢记,“公共权责比天大”。用好手中的权力,建立对公共权力的敬畏感,才能行有所循,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每一个公共权力执掌者,都务必善待甚至敬畏手中的权力,把它化为沉甸甸的责任,如习近平所说,“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自觉,要有‘治大国如烹小鲜’的态度,丝毫不敢懈怠,丝毫不敢马虎,必须夙夜在公、勤勉工作”。唯此才能获得人民群众的信赖。

  做一个有德性的好人是大多数人的期望,但官员在“好人”品性标准上被要求有更高的标准,因为他们手中握有公共权力。公共权力不属于行使权力的任何个别主体,它来源于人民。要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除了制度机制保障外,还要求权力主体在德、能方面有更高的素质,有更多的自觉自律能力。

  领导干部作为执政主体的关键人群,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与德性品格来践履公共权力及其执政党提出的职责要求,防止和克服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权力腐败等危险现象。这种官德的自觉自律不仅要体现在工作中,也要体现在“8小时”以外。有人认为,8小时以外为个人生活,与职责身份无关。但许多官员的腐败,就是从8小时以外的某些吃喝娱乐、交友休闲等生活开始的。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一些人为达权钱交易,以交友为名,动用各种手段贴近有利用价值和资源的官员,在灯红酒绿、推杯交盏和声色娱乐间,一些职责意识和缺乏德性自律的官员,爱好过俗,交往过滥,不知不觉间被拉下水,最终沦为了违法违纪的腐败分子。

  可见,官德不仅关乎人性品质,更是关乎国家发展与社会和谐。在今天和谐中国和人民幸福的建设中,需要社会尤其是领导干部群体的德性力量。每一个官员都应参与到改善执政能力创新管理的探索实践中,并从自我修身做起,勤政廉政,在道德情操和健康志趣方面积极践行,改善和提高自己的自律能力和在群众中的德性印象。

  官德建设既需要“他律”,也需要官员自我品格的“自律”。我们应该在官德的制度规导上下功夫,在转变“官场风气”上做文章,引导官员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权力观与角色观,行使好手中的公共权力。有了良好的“官德”,和谐社会、人民幸福才可能真正实现。

  (执笔:袁和静、吴西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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