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募款会沾染铜臭之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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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高校募款在中国高等教育史上由来已久,但高校募款制度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的当下恰似“小荷才露尖尖角”,亟待积极建立、发展和完善。

  ■张伟

  2012年9月20日,上海重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裘国根向中国人民大学捐赠2亿元,为母校75周年华诞献上了校史上金额最大的“礼单”。在惊羡、赞叹之余,高校募款开始引起更多关注。尽管高校募款在中国高等教育史上由来已久,但高校募款制度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的当下恰似“小荷才露尖尖角”,亟待积极建立、发展和完善。

  发展高校募款制度是世界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的呼唤

  二战结束后,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高等教育迎来了大众化发展时代,不仅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迅速提高,高等教育的观念、功能、管理方式等各个领域都发生了全方位变革,现代高校募款制度也应运而生。

  首先,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高校使命的实现越来越离不开对人力、信息、产品、服务及经营资金等多种资源的依赖,越来越需要寻求与外界的交往与联系,推动伙伴关系的建立。通过建立和发展募款制度,高校与有实力的校友、影响力显赫的基金会、资金雄厚的企业财团等建立起密切联系,并凭借“关系培育—劝募—捐赠—基金投资管理”等一系列募款机制,与捐赠者逐步建立起“亲近—参与—支持—归属”的日益深厚的友谊与合作伙伴关系,降低了对政府的依赖性,为追求学术卓越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其次,高等教育规模的急剧扩张以及高等教育日益向准公共物品转变,使得“谁获益谁缴费”的高等教育成本补偿原则日益广泛地被认可和接受,而校友、企业、社会团体等均毫无例外地受益于高等教育。由他们提供的捐赠收入,自然应是高等教育成本补偿中不可或缺的主体。建立和发展募款制度,鼓励与引导利益相关者履行回报责任,不仅倡导了感恩、奉献和关爱的人文精神,也是对教育公平的积极促进。

  再其次,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跃迁,推动着高等教育管理模式的深刻变革。政府由过去管办合一的“全能型”政府向管办分离的“导航者”政府转变,高校法人地位得以确立并逐步树立起竞争、绩效、质量和契约意识,同时校长职业化日益注重对校长人选的开放性思维、财政管理能力、资源获取能力以及管理艺术的考察。这些因素都为发展高校募款制度创设了基础和条件。

  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尤其需要发展高校募款制度

  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起步晚,1999年至2002年连续4年大规模扩招,使我国以惊人的速度提前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实现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高等教育。同时,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是在很低的经济基础上实现的。在这样一个低经济基础、飞速发展的轨道上,要完成世界最大规模的高等教育大众化,要承受前所未有的压力,要解决前所未遇的问题。

  为此,我国政府作出了巨大的努力。但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大幅增长仍然无法完全满足更快速增长的高等教育扩张的需要。伴随财政性经费收入在普通高等教育经费中占比整体下降,以学杂费和社会捐集资为主的非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比持续走高。其中,学杂费占比上涨明显,2008年至2010年一度超过33%的水平,较扩招前的1998年增加了两成,甚至超过了美、英、日等发达国家水平。与学杂费相反,社会捐集资收入不仅在总体上保持极低水平,在普通高等教育机构经费中占比更是连续下降,1999年至2011年,社会捐集资收入占比由2.3%下降至0.54%的最低水平。除去社会集资办学收入部分,社会捐赠收入则更低至近乎零点水平。

  显然,为应对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深入发展,促进质量与规模、速度、结构、效益的协调发展,在财政性经费供给不足、学杂费收入不宜再增长的情况下,最具弹性的社会捐赠收入亟待开发。事实上,国家和政府正在积极引导高校动员一切社会资源向教育集聚。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明确规定,“社会投入是教育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展我国高校募款制度需要解放思想

  实践中,尽管我国已有越来越多的高校意识到募款工作的重要性,一批名校纷纷建立教育基金会甚至在海外拓展校友会,越来越多的校友捐赠回馈母校,但高校募款的制度建设仍然起步晚、发展慢。一方面,高校募款缺乏有利的外部环境。社会捐赠在我国缺乏群众基础,教育捐赠的社会风气和文化环境有待培育。有报道称,我国国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但有过捐赠记录的不超过10万家,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与过捐赠。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捐赠的相关财税制度和政策法律有待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目前我国捐赠的免税额度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纳税主体捐赠渠道不畅,税收减免程序较为繁琐,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纳税人的捐赠意愿。此外,缺少在慈善事业中发挥联系作用的非政府组织,高校募款随机性大,缺乏有组织、长效的募款方式,募款活动社会化、制度化程度低。

  从高校自身来看,高校募款水平与学校的历史、声望和实力以及校领导的重视程度息息相关,并直接受高校募款意识、募款组织、募款管理的影响。目前,高校主动募集捐赠资金的意识仍不够强烈;高校对“友谊募集”这一募款理念的认识还很不到位;高校对公共关系的培育与维护重视不够,校友会组织作用不彰,对外交流联络体制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的需要;高校缺乏专门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募款管理组织及健全的制度、专职队伍等。然而,归根结底,我国高校募款制度落后根源于思想观念的束缚,认为高等教育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主要应由政府“买单”,不存在募款需要;认为高校募款沾染铜臭之气,与学术圣洁高雅之气难以合流;认为高校募款是一种市场主义的表现,会使高等教育沦为商业交易,使高校沦为商品供应商,使学生沦为纯粹的商品消费者等。

  针对上述问题,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深入推进的新时期,发展高校募款制度的当务之急是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都要深刻认识到高校募款制度是对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需求的主动回应,深刻认识到高校募款制度是高校在行政经营管理这一非学术性领域中发挥市场机制效用进而促进学术卓越的有效途径,深刻认识到高校募款制度应当成为现代学校制度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将有助于教育“去行政化”和回归学术本位。

  与此同时,国家可通过进一步改革完善财税制度来积极营造鼓励捐赠的良好政策环境,倡导关爱、回馈、奉献的慈善理念与社会捐赠风气。

  高校自身则既要遵循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和办学规律,开展募款制度及策略相关研究,又要在战略高度上充分重视,将其纳入学校改革总体规划并落到实处;既要借鉴发达国家高校募款制度的先进理念与成功实践,树立理性的“友谊募集”为先、长期的关系培育为重、精细的劝募计划为要、先进的基金管理为备的募款理念,又要坚持学术本位原则,注意结合本国、本地、本校情况有甄别有选择地进行募款及管理;既要充分发挥校长、董事会或理事会、基金会、校友会以及院系负责人等各级各类领导干部对募款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也要开展组织设置、专职专业人员和志愿者队伍、外部沟通与关系联络、劝募专案策划与实施技巧等全方位建设,建立和发展具有时代性、先进性和中国特色的高校募款制度。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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