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教研室工作的根本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刘永和

  曾经有一大市教研室主任问:谁能告诉我大市教研室究竟应该做些什么?做到什么程度为好?其实,教研部门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教研人。读了贵刊5月3日陈杰《教研室工作应具“普惠”“智慧”特质》的文章,我心头一热,眼睛一亮:教研室工作应该有准确的定位和衡量的标准了!如果能够在广泛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给各级教研室进行不同的定位,并制定适合的评价标准,对于教研工作的开展一定会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陈杰主任认为教研室工作应该具有“普惠”和“智慧”的特质,“普惠”的内涵体现在普遍性、公平性和公益性三个方面,而教研室工作应该是智慧服务。我以为,其分析角度新颖,揭示了教研工作的实质。但是,“普惠”主要指教研室工作对象的状态,属于目的范畴;而“智慧”主要指教研室工作本身的状态,属于手段范畴,两者不在一个层面。

  其实,教研室工作的特质就是服务,服务的行为方式是研究和指导。教学的规范、效率的提高、问题的解决、质量的保障等都是教研室工作的服务重点,而要达成这些目标,一是要研究:研究规律,研究教师,研究课堂,研究学生;二是要指导:“三维目标”的落实、“教学五认真”的规范、课堂教学艺术的提升、启发式等教学原则的贯彻、有序有效教学模式的提炼,等等,都是需要教研员指导的内容。研究是指导的基础,指导是研究的目的,通过研究和指导达成“三个服务”:为学生健康成长服务,为教育教学改革服务,为教育管理决策服务。

  所以,服务是教研室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是教研工作的根本。

  (作者单位:南京市教学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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