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教育政策应注重动态优化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杨润勇

  “地方教育政策的目标、方式应随本地教育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出必要的变化和调整。只有这样,才能使教育政策保持动态的优化,保证目标的适合性和方案的适应性,从而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

  在“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地方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更加倚重于科学有效的管理。地方教育管理的任务可以简述为两个方面:一是贯彻执行上级的教育政策,二是按照上级政策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地方教育政策。从这个意义上说,地方教育管理过程就是一个完整的教育政策制定与执行过程。

  教育管理者对影响本地教育诸多重要问题的发现、认知和判断,无疑是教育政策决策活动的逻辑起点。在我国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各地教育发展迅速但又极不均衡,教育领域不断产生新情况、新现象。同时,人们对特定教育政策的认识也呈现一种不断深化的过程。因此,地方教育政策的目标、方式等都应随之做出必要的变化和调整。

  对教育政策适当进行局部修正、补充和完善,使之保持动态的优化,才能够保证目标的适合性,增加方案的适应性,从而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这是地方教育管理部门必须经常面对的一项工作,也是管理过程中一个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

  但在实践中,政策调整环节却往往被“忽略不计”。相当一部分地方教育管理者在教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的新问题面前,或无动于衷,或麻木不仁。个中问题大多出于管理者本身:要么是视政策为“金科玉律”——既已制定,便“不能动、不敢动”;要么是面对纷繁复杂的新情况,选择“退避”策略。两种情况,都会给地方教育发展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适时地进行教育政策调整,必须成为教育管理者认真面对的当务之急。

  一是要确实树立正确的政策调整观。没有政策调整,就没有政策的完善与优化。政策调整可能会引发政策方案、措施以及政策关系、对象等方方面面的调整,但调整不是全盘否定,而是表现为政策增加、删减或更新等。政策调整是在原来政策的基础上,针对新问题、新情况,通过调整来修缮、补充。而且,政策调整也绝不是终止政策过程,而是设法使教育政策与客观环境相协调,与教育发展趋势相吻合。

  二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政策调整,不是为了履行一个虚拟的管理环节。只有把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做好政策监控,做好调查研究,才能动态地把握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只有坚持实事求是,才能正视政策运行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才能做好政策调整必要性的论证和评估,进而落实“纠错机制”,完善政策调整方案。同时,还要尊重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对地方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的长期性、转变的复杂性有正确的认识,不能按照主观判断夸大或缩小矛盾,也不能急躁冒进。

  三是履行政策调整的程序。政策调整,是教育管理者在决策过程中发现、解决新问题的有序活动,不可随意而为。从一定意义上说,政策调整是一个基于对新问题掌握的再决策过程,它建立在原来政策方案的基础之上,非零起点,属于追踪决策。这一方面要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全面收集、调查、了解政策运行情况,以发现问题,准确把握问题的本质和规律;另一方面,还需遵循基本的决策程序和民主程序,包括重新界定问题、检查和修订原政策目标、提出调整意见、论证调整方案以及实施追踪决策等主要环节。如此才能避免简单拍板、随意决策,保证政策调整的科学性。

  四是避免政策调整的消极作用。但凡调整,都必然有一定的资源投入,都会付出一定的经济代价,也会给有关部门、人员带来一定的负面作用。但我们必须看到,相比于“有错不纠”、给未来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政策调整不仅必要,也是减少损失的重要途径。因此,在充分看到必要的政策调整积极作用的同时,还需正视调整本身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并竭尽全力把消极作用降低到最低值。这就要求教育管理部门要把握好政策调整的时机,当政策调整不可避免时,尽力实施科学调整,同时做好宣传工作,消除政策相关人员、群体的负面情绪。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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