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近九成县区义务教育公办校实现“零择校”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07-3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孙菊红 记者 朱振岳)记者日前从浙江省教育厅获悉,最新统计数据表明,在该省90个县(市、区)中,已有79个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现“零择校”,占比约为88%。其余11个县(市、区)择校生比例也已降到5%以下,其中杭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6个设区市所辖县(市、区)全部实现“零择校”。

    据了解,早在2011年底,浙江省多部门就共同出台规定,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建立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举报联动查处机制。今年以来,浙江省教育厅继续把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作为教育系统纠风治乱的重点工作来抓,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初明确提出全省所有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招收择校生的比例都必须控制在5%以内的目标。各地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推进治理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择校问题进一步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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