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试点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09-0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陈强)今后,凡试点中小学教师申报副高及以下职称,论文不再作为必备条件。近日召开的河南省职称工作会议传出的这一信息,为全省15万余名中小学教师“减负”。

    据河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省将在郑州、焦作、许昌和省教育厅直属学校进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凡试点区域内的中小学教师申报副高及以下职称,论文不再作为必备条件。教师每年要写一篇教学反思,不要求发表,但要在校内进行内部交流,以提升教学经验。

    该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导向也更加明确:一是引导教师把课教好,并规范、组织好优质课、示范课和观摩课。对于实际讲课能力强的老教师,如果在评委会组织的讲课答辩中被评为优秀等次,也可视为符合要求。二是引导教师加强学生管理,把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作为必备经历和重要业绩条件。三是引导教师搞好教学教研,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发展学生特长。此外,新标准还规定,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也能评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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