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达1979个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09-0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北京9月5日讯(记者 万玉凤)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截至目前,全国依法获得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已达1979个,各级各类中外合作办学在校生约55万人,其中高等教育阶段在校生约45万人。高等教育阶段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超过150万人。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副司长生建学表示,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3年来,中外合作办学初具规模、布局更加合理,学科专业结构逐步优化,进入快速、平稳和高质量发展阶段,呈现出五大特点。

    从高校情况来看,初具规模发展平稳。目前,全国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的高校有577所,占全国高校总数的21%。“211工程”和“985工程”大学79所,举办项目占项目总数的16%。普通本科和高职院校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有498所,举办项目占项目总数的84%。这些院校通过合作办学提升实力的积极性高,已成为中外合作办学的主力。

    从学科专业来看,结构逐步优化。从实施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来看,目前中外合作办学涉及11个学科,举办项目最多的是工学,占37%;法学、文学、历史学项目所占比例均在2%以下,没有出现过度扎堆、比例失调和敏感专业等问题。

    从区域分布来看,布局逐渐合理。中西部省份举办了257个项目,占44%。除西藏、青海、宁夏3个省份外,其余省份均有举办中外合作办学的项目。

    从资源引进来看,力度不断加大。从德育工作来看,更富特色和成效。生建学说,教育部指导高校做好优质教育资源合理引进与有效利用,加强能力建设,促进了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教学改革。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注重培养学生科学的世界观和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结合中外合作办学学生的特点切实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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