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已建起一整套规范的管理制度
本报北京10月17日讯(记者 宗河)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从2011年11月至今,全国学生营养办会同有关部委先后组织制定了一系列规范的管理制度,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如何推进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了解,这些制度涵盖了技术规范,工作制度,结合推进特点制定的单项指导文件等。其中,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5个配套文件,厘清了政府、部门和试点学校各自的管理职责,明确了供餐内容和模式,并重点对食品安全管理、资金使用管理和食堂建设管理等主要方面提出了要求。
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主要从资金安排、拨付、使用和监管等四个方面,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管理进行了规范。
卫生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试行)》,重点对监测对象、监测指标、评估方法、评估管理等提出规范性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的《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营养改善计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全国学生营养办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急事件处理暂行办法》,对营养改善计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领导、应对要求、信息报告和发布等做了详细规定。
此外,《关于设立和公布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督举报电话的通知》,决定建立营养改善计划监督举报制度。《关于开设营养改善计划主题微博的通知》,要求地方学生营养办开设主题微博,利用新媒体宣传政策、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管理,加大指导、督促和检查力度,稳步推进地方试点。《关于进一步明确在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学校建立膳食委员会的通知》,要求国家试点学校全面建立膳食委员会。《关于建立营养改善计划通报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省从2013年7月起对所辖市、县建立月通报和专项通报制度。《关于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志愿者服务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营养改善计划志愿者服务制度。
据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这些制度和办法均已公开上网,各级营养改善计划管理者和操作者、关心营养改善计划的专家学者以及热心人士,均可查阅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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