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体检”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11-2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魏海政)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2013年全省普通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调查公告,要求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公告显示,该省普通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情况符合相关规定的综合比例为64.17%,学生课业负担最重的市只有57.56%。

    据介绍,今年5月,山东省教育厅委托山东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就普通中小学生作息时间、学习时间、睡眠时间、作业量、节假日安排、有偿补习等情况,对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四年级、初中二年级(即八年级)和普通高中二年级的学生或学生家长进行了抽样调查。本次调查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的方法,每市抽取样本量以其每个年级学生总数的2%为基数,共抽取样本4.12万个。

    公告显示,2013年度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情况符合相关规定的综合比例为64.17%。从全省17市情况来看,9市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普通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相对较轻,其中潍坊市的比例最高为73.04%负担最轻;另外8市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学生课业负担最重的市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情况符合相关规定的综合比例只有57.56%。

    小学生课业负担调查结果显示,山东省符合相关规定的综合比例为70.36%。7市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学生课业负担相对较轻,其中青岛市的比例最高为80.76%;另外10市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小学生课业负担较重。

    初中学生课业负担调查结果显示,山东省符合相关规定的综合比例为60.78%。7市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学生课业负担相对较轻,其中潍坊市的比例最高为71.60%;另外10市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初中学生课业负担较重。

    高中学生课业负担调查结果显示,山东省符合相关规定的综合比例为61.35%。9市超过全省平均水平,高中学生课业负担相对较轻,其中潍坊市的比例最高为69.53%;另外8市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高中学生课业负担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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