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教育公平要把重心往前移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11-2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程方平

    近日来,社会对清华大学等在招生方面关照农村学生的举措给予了褒奖,由此体现出中国公立高校对社会担当的热衷,在当下中国社会强烈呼吁教育公平的大背景下,显得尤为醒目。与此同时,教育部和有关高校也通过各种渠道解释了研究生教育收费以后,对农村贫困生的各项资助、奖学政策,进一步证明推进高等教育领域的教育公平、促进阶层纵向流动、营造和谐良好的社会氛围,一直是教育界和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

    作为长期以来关注教育公平和城乡和谐发展的学者,笔者认为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最应该关注和解决的问题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平问题。正像十八届三中全会所强调的,在义务教育阶段实现教育均衡、取消重点学校、实行教师流动,并通过考试和教学改革为所有学习者提供终身学习的良好条件与氛围。如果没有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公平,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的公平是不可能真正和充分实现的。

    截止到目前,虽然在国家层面已经明确提出公平的教育原则,但破坏教育公平的各种行为依然存在,且在部分地方愈演愈烈。其主要表现为:部分地方仍以数亿元重金新建“脸面学校”,这类学校资金充盈,从全国挖优秀教师,几乎占尽了地区或全国的最好资源,甚至还有违背《义务教育法》的收费行为;而本地的普通学校、乡村学校,师生流失,条件简陋,国家规定的课程开不足,教育质量很难让人民满意。尽管在这些地方会有一些学生可以考上大学,但绝大多数学生由于从小没有机会和条件接受国家承诺的“达标”教育,所以,更进一步的所谓教育公平对他们而言没有意义。

    为了破解这样的所谓难题,不能仅在原则规定方面做文章,更要在建设相关法律和制度、严格办学标准、推进社会监督、公开教育信息、惩治违法行为等方面真诚实在地努力。比如,近年来相当数量的公立“超标”小学存在着隐性高收费的现象,市场标价从5万到30万;一些原先的完全中学,将初中剥离出去,成为挂名的私立收费学校,明显违背了《义务教育法》。奇怪的是,对此各级教育督导、参事、社会舆论却鲜有关注。

    根据相关调研,在我国目前影响义务教育公平的问题很多,包括:城乡教育投入差别巨大,所谓的优秀教师高度集中于极少数学校,教育评价和教师晋升过分向所谓的重点学校倾斜,在乡村学校办学标准偏低的情况下重点学校无上限地超标,公立学校的显性和隐性收费超过了私立学校,教育督导因授权失当而鲜有作为,学校办学因没有《学校法》而各行其是,与极少数风光的重点学校相比是绝大多数普通学校师生的不满和无奈。这些与党和国家一直以来办教育的基本原则立场大相径庭,其因积弊日久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更是难以想象。

    欲真正改变教育部公平的现状,必须要使各相关职能部门真正做到严格依法治教,并保证教育批评、监督和纠错的机制完善、渠道畅通。并要打破所谓的“不能削峰填谷”等只为重点学校特权伸张的魔咒,意识到只有国民素质的整体提高才会使大量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对一个人口大国而言,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平应该是最大、最基本的公平,其关乎民族与国家的未来,关乎民心和国民素养,为此,应在当下和未来的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居于最重要的地位,成为考量中国教育和中国发展水平的第一要素。(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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