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广西海南接受“国检”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11-3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分别对山东、广西、海南三省区申报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评估认定,结果显示,山东21个县、广西3个县、海南4个县通过评估认定,达到相关规定标准。

    山东:

    11月14日至20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山东省21个县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对山东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希望山东省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教育投入,深化改革,继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均衡水平。

    11月20日,督导组召开反馈意见会。经核查,21个县的学校办学基本条件、校际均衡状况及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基本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

    广西:

    11月18日至22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广西的龙胜各族自治县、蒙山县和合山市3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组对3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督查组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座谈会12个;并以各种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经评估认定,3个县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3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3县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

    海南:

    11月22日至26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该省申报的4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组分两个组,对海口市龙华区、文昌市、琼海市和洋浦经济开发区进行了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31所,其中小学17所,初中1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座谈会;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93%以上。根据督导检查结果,检查组认为,海南省4个县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

    (记者 高毅哲 周仕敏 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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