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整治中小学违规办学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12-2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徐光明)日前,江西省教育厅、监察厅等联合开展中小学办学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家教及收受财物等违规办学行为。

    此次整治活动范围为江西省各中小学校,重点整治6个方面问题:盲目撤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网点及带来的有关问题(如学生交通、溺水死亡等安全问题);违反“一科一辅”等违规或变相收费问题;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家教及收受财物问题;中小学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问题;义务教育阶段择校及违规分设重点校(班)、非重点校(班),违规组织统一考试或测试及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问题;违规招生、分班的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分析总结”四个步骤推进,在自查自纠基础上,江西省将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重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至2013年12月底结束。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整治不力的单位,要约谈分管领导,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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