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规范民办园管理
本报讯(记者 周红松)日前,河北省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的意见》,对民办幼儿园管理责任、设置标准、教师队伍建设等做出明确规定。
河北明确,县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民办学前教育负主要管理责任,要将民办幼儿园纳入县域教育事业整体发展规划,采取措施,鼓励、扶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依法保障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待遇。要进一步完善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严格执行准入制度。
河北强调,今后民办幼儿园聘用的教师,必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对目前在民办幼儿园从教但没有幼儿教师资格的教师,要限期取得相应资格;到期未取得的,不得继续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提升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素质。民办幼儿园教师在职务评聘、教学研究、进修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依法享有和公办幼儿园教师同等权利。民办幼儿园园长将被纳入中小学校长培训计划,民办幼儿园教师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计划。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
上一篇:江苏句容行政村校车通达率100%
下一篇:江西整治中小学违规办学
零零教育社区:论坛热帖子
[高考] 2022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工程》大作业答案 (2022-04-25) |
[家长教育] 孩子为什么会和父母感情疏离? (2019-07-14) |
[教师分享] 给远方姐姐的一封信 (2018-11-07) |
[教师分享] 伸缩门 (2018-11-07) |
[教师分享] 回家乡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是风味也是人间 (2018-11-07) |
[教师分享] 一句格言的启示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无规矩不成方圆 (2018-11-07) |
[教师分享] 第十届全国教育名家论坛有感(二) (2018-11-07) |
[教师分享] 贪玩的小狗 (2018-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