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统筹“创新强校”资金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1-1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赖红英)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作推进会上获悉,广东将以协同创新为引领,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加快推进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

    本次改革最令人瞩目的是,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加大了“创新强校”工程资金统筹和投入力度,省级专项资金采用因素分配和奖补方式下达,改变过去“单项资助或奖补”的做法,避免了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的相对分散和“碎片化”,将资金分配的权力下放给各高校。各高校统筹利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包括高校生均定额拨款或公用经费拨款)、中央财政下达的高等教育专项补助或奖励资金、地市财政安排的生均经费或专项资金和学校自筹等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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