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促公共实训中心建设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1-2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魏海政)近日,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整合政府、院校、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各类资源,推进全省公共实训中心(基地)建设。到2016年,每个设区市重点建设1—2个市级综合性公共实训中心,打造一批县域公共实训中心和专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

    根据指导意见,公共实训中心(基地)实行企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营,鼓励和引导企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以土地、设备、资金、技术、人才资源等多种形式参与建设,鼓励企业入驻实训中心的实训工厂,提供实训设备,积极争取设备、教学仪器生产商设立展室、折价供给或捐赠设备。专业(专项)实训基地由依托单位建设,通过公开招标、申报、评审,从实训条件好的院校、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或社会培训机构中,认定一批省级、市级专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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