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教育经费花到最需要的地方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2-2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记者 焦新

    近期,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发布的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公告显示,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2.2万亿元,占GDP的比例达到4.28%,实现了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4%目标。4%是怎么实现的?这笔数目不小的钱又是怎么用、怎么管的?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日前就这些问题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政策得力、财政给力、地方努力:

    4%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目标,实现4%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问:4%为什么能够实现?

    答: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增加财政教育投入,把教育作为治国理念优先发展,作为战略性投资优先保障。实现4%,就是党中央、国务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而确定的目标。早在1993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第一次提出到2000年实现4%。由于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例一直很低,2000年并没有实现4%。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第二次提出要逐步达到4%。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2012年实现4%的目标,限期完成。4%之所以能够实现,主要得益于:第一,政策得力。为实现4%,国务院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出台了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预算内基建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等一系列重大政策。国务院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刘延东副总理出席并对落实4%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在其后连续几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落实4%都是国务院的重点工作之一。可以说,在我国财政收入占GDP比例仍然偏低的情况下,实现了4%,其决心之大、努力程度之高,在世界上都是罕见的!第二,财政给力。在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中,财政性教育经费所占的比重超过80%,是教育事业的第一大保障;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所占比重接近90%,是经费来源的第一大渠道;在全国公共财政支出中,财政教育支出所占比重超过16%,是公共财政的第一大支出。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正是依靠财政教育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有力支撑着一个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迈进。第三,地方努力。中央财政充分发挥了表率作用,在增加本级教育支出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地方教育事业发展的转移支付力度。2.2万亿年度财政性教育经费中,中央支出不到20%,80%都在地方。地方政府是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为实现4%付出了巨大努力,做出了重大贡献。可以说,如果没有地方的努力,4%不可能实现。

    问:为实现4%,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按期实现4%目标,资金投入量大,任务十分艰巨,必须有可操作、可执行的政策措施。为此,财政部会同教育部采取了三大举措:一是逐级核定了财政教育支出占比。4%是一个全国性指标。在现有体制下,只有对各级政府教育经费预算安排作明确规定,才能实现4%。因此,中央财政对地方,分省、分年度合理核定了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各省财政对市县,也采取同样的办法进行了合理分解,逐级落实。这是实现4%目标最为核心的举措。二是拓宽了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主要包括:统一征收教育费附加,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2012年,来自这三大渠道的经费占9%,是财政教育投入的重要补充。三是建立了评价激励机制。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对各地财政教育投入状况进行了动态监测、综合评价,并设立综合奖补资金。对落实较好的,给予了奖励;对财政教育支出增幅低于公共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的,直接“一票否决”,充分调动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对实现4%起到了重要作用。

    问:4%的实现,对教育意味着什么?

    答:4%的实现,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从2008到2012年5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累计支出7.9万亿元,以年均20%多的速度增长,是改革开放35年来教育经费增长最快、增加最多的5年。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超过2万亿元,比20年前增加了将近25倍。随着4%的实现,国家用于教育的钱逐年增加,为教育办了多少年想办而没有办成的一些大事、好事和难事,极大地促进了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

    问:如何看待4%的实现?

    答:4%的实现,说明财政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已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但这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一方面,我们举办着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教育,需要增加钱的地方还很多。目前,全国各级各类教育有2.6亿名在校学生和1500万名教师,加起来差不多是1个美国、2个俄罗斯、4个法国的人口规模。维持这么大规模教育的正常运转,需要持续稳定增长的财力保障。实现4%后,每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超过2万亿元,总规模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但保障水平仍然偏低,特别是各级各类教育生均经费远低于中上收入国家平均水平。2万多亿元财政性教育经费中,70%是教师工资和学校运转支出等刚性支出,而且4%中有的用于化解债务补历史欠账,有的用于军校、党校等非国民教育,有的用于离退休人员等社会支出。另一方面,与实现中国梦,完成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提出的教育发展目标和改革任务相比,教育的薄弱环节还很多,差距还很大。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教育是基础。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两提高、两进入、一基本”的教育发展目标,“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进入人才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行列,教育现代化基本实现”;同时,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办好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积极发展继续教育等等。全面落实好这些目标和要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仍需要各级政府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依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巩固4%成果,进一步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

    4%的钱坚持了突出重点,多做“雪中送炭”的好事

    问:4%的钱都用到了哪里?

    答:4%成果来之不易。为把有限的教育经费用到最需要的地方,我们把握了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突出重点,用好增量,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新增教育经费主要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向弱势群体倾斜,向教师队伍建设倾斜,主要用于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

    问:保基本“保”的是什么?

    答:保基本,一“保”义务教育。从各级各类教育的分配来看,4%有一半以上财力用于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全部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2006年开始,不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了“两免一补”政策(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3次提高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2008年实施了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从农村到城市,全面实现了免费义务教育;2009年全面推行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化债,4年化解900多个亿,基本解决了历史欠账问题;2011年完成“两基”国检,从东部到西部,全面普及了九年制义务教育。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法定义务得到了真正落实。二“保”教师工资和学校运转。从具体支出上来看,4%接近一半财力用于教师工资,占到47%;接近一半财力用于维持学校运转和改善办学条件,占到49%。通过落实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法定要求,将农村教师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率先实施绩效工资制度,1000多万名农村教师的收入水平有了可靠保障。近5年校舍建设资金所占的比重提高了6个百分点。2009年开始实施的校安工程,中央财政300亿元带动地方投入3500亿元,加固改造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3.5亿平方米,全面提升了中小学校抗震设防能力和综合防灾能力,全国1/4的校舍旧貌换新颜。这几年,有些地方发生了地震,但经过加固的校舍经受住了考验,没有一栋因灾倒塌,不少还成为当地群众的避难场所和安置点。

    问:补短板“补”的是什么?

    答:从各级教育来看,主要“补”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近5年,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增长最快,年均增幅49%;其次是职业教育,平均每年增长26%。通过实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中央240多个亿带动地方850多个亿,不断扩大农村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入园率提前实现了2015年的发展目标。通过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和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大力改善了职业教育办学条件。从区域分布来看,主要是“补”中西部。4%一半以上财力用于中西部,财政教育投入5年翻了一番。中央财政教育支出,2/3都转移给了地方。中央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中,90%用于支持中西部,先后实施了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校安工程、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高中改造计划等一系列重大民生工程。

    问:促公平在教育投入上是怎么体现的?

    答:解决困难群体接受教育的问题、困难地区发展教育的问题,是教育的最大民生问题。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基本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证了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目前,全国2.6亿名各级各类教育学生中,2/3享受免费教育政策,2/3享受各种资助政策。可以说,教育公平是近年来做得最好的一件事情。一是资助政策实现全面覆盖。在义务教育阶段,从最初的“两免一补”到免除农村寄宿生住宿费、提供营养膳食补助,目前至少是“三免两补”(“免”学杂费、教科书费、住宿费,“补”寄宿生生活费、营养膳食补助)。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对幼儿园,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推动全国32个省份(含新疆兵团)建立了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中职,以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以顶岗实习、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对普通高中,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补充;对本专科生,从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到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并举;2012年开始,又建立了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岗位津贴在内的研究生资助政策体系。可以说,从幼儿到研究生,实现了政策全面覆盖。二是资助范围不断扩大。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中职免费政策扩大到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涉农专业,80%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费就读。农村孩子,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不管接受的是义务教育、还是中职教育,不花钱上学成为现实。全国每年近10%的在园幼儿享受各种资助,100%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和2200万名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同时享受免学费和教科书费政策,约3000多万名农村寄宿生免除了住宿费,中西部一半以上的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享受生活费政策,超过1/4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享受营养膳食补助,30%的中职学生、20%的普通高中生、本专科生和所有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近10万名本专科生、研究生享受国家奖学金。三是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大。4%用于学生资助的财力5年增长了89%。其中,学前教育资助从无到有,普通高中学生资助金额5年增长了5倍。2012年,如果不算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免费教科书和营养改善计划的资助人数和资金,全国累计资助学生8400万人次,资助金额突破1000亿元。其中,政府投入占比超过70%,比2006年增长了13倍还多,仅中央财政用于学生资助的资金就增长了近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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