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超八成随迁子女就读公办校
本报北京2月20日讯(记者 张婷)国务院新闻办今天召开农民工工作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人社部、卫生计生委、教育部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与此相关的政策及工作情况,多家中外媒体记者的目光聚焦在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上。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随迁子女达1277万人,其中超八成孩子进入输入地公办学校就读;2013年12个省市组织了4440名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18个省区市将在今年解决随迁子女异地高考问题。
以公办校为主接收随迁子女就学格局基本形成
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民工随迁子女能否进入城市公办校学习一直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国家解决这一问题采取的是“两为主”政策,就是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
据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截至2013年底,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民工随迁子女达1277万人,占到义务教育学生总数的9.3%。其中,进入公办学校就学的学生比例达80.4%,比2012年略有提升。
除此以外,在上海、浙江等地,政府还采取向民办学校购买学额的方式,让39万名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享受到了政府服务。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保障随迁子女就学的比例已达83.5%。
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2013年,教育部从规划、经费和管理手段三个层面,不断推进该项工作:
首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要求,指导各地逐步将常住人口全部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其次,协调中央财政加大对各地的专项奖励力度,指导各地把专项奖励资金重点用于以接收随迁子女为主的公办学校和合格的民办学校,扩大公办学校的容量,鼓励社会力量办学,购买民办学校服务。
再其次,加强管理手段创新,基本建成全国联网的中小学生学习信息管理系统。动态跟踪学生流动,全面及时掌握中小学生的准确情况,为确保随迁子女入学、加强教育经费监管、开展学生资助提供了支撑。
“目前,我国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随迁子女就学的格局已经基本形成。”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教育部将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不同规模城市人口规划和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在保障随迁子女“有学上”的基础上,加强心理教育、融入教育和特殊帮扶工作,提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质量,向着“学得好”的方向继续努力。
2014年将有更多随迁子女参加异地高考
接受义务教育之后,随迁子女如何在流入地参加中考、高考?这个问题,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也有了好消息。
据介绍,2013年,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重庆、云南共12个省市组织了4440名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
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说,2013年是标志性的一年,这一年异地高考破冰,虽然参与的人数不多,但意义重大。中国有句俗话叫“万事开头难”,相信2014年会有更多的学生参加异地高考。
据介绍,除西藏外,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上海、福建、江西、山东、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8个省区市将在今年解决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的问题。
关于中考问题,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发布会上回应说,2013年已经有26个省份解决了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问题。教育部鼓励各地根据城市的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以及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合法稳定的职业、合法稳定的住所等条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等情况,解决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问题。
教育部还将督促各地进一步落实并完善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配套政策,不断优化服务,细化各项操作办法和工作流程,确保有关政策落实到位。
政府为农民工铺就技能成长路
201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9亿人,外出的农民工1.66亿人,其中七成以上是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他们在诉求上有许多新的变化:由过去进城挣钱、回乡发展向现在进城就业、融入城市发展;由过去主要要求足额支付劳动工资向现在要求参加社会保险转变;由过去主要要求改善劳动条件向现在要求分享企业和分享城市发展成果转变。
如何满足他们强烈的自我成长愿望?技能培训是一条有效路径。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当前农民工已经进入了以技能促就业的阶段,缺乏技能是农民工成长为现代产业工人的主要障碍。因此,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加大力度,提升农民工技能,解决短板问题。今年我国将实施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使大多数农民工由普工成长为技工,有条件的成长为中高级技能人才,优秀的成长为技师,使农民工成为“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迈进的重要力量。特别是要下功夫对二三十岁的新生代农民工加大投入,加强技能培训,让他们成为现代新兴产业工人的主体力量。
按照中央的部署,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政府还将积极推动农民工享有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农民工实现体面劳动,概括起来朝着“十有”,即进城有工作、上岗有培训、劳动有合同、参保有办法、报酬有保障、维权有渠道、住所有改善、子女有教育、生活有文化、发展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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