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查处“黑幼儿园”乱象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3-1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教育部门应联动消防、卫生等部门,铁腕查处规范“黑幼儿园”。教育部门要明确民办幼儿园标准。民办幼儿园的建筑物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确保安全;师资水平也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政府部门尤其是教育部门对已备案的民办教育机构,一定要切实肩负好监管责任;对未备案的民办教育机构,教育部门要联动其他相关部门,将这些存在安全隐患的非法办学机构进行规范查处。部分“黑幼儿园”地处偏僻地区,招生规模小,如不经当地群众举报,教育等部门很难发现,因此还需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向群众广泛宣传“黑幼儿园”的危害,鼓励群众发现非法办园现象,及时向教育等部门举报。(本报见习记者 刘盾 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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