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提高教职员编制标准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3-1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科学制定学校教职员编制标准,及时、足额核定并落实教职员编制,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根本保障,也是体现落实政府优先发展教育责任的必然要求。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是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前提条件。

    当前我国教师队伍存在普通高校和中职学校教职工配备没有国家标准、中小学教职工标准偏低且城乡不统一、落实不到位等主要问题。

    建议国家尽快研究制定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教职员编制,适当提高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核定教职员编制可以采取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综合考虑学校规模、班额、课程设置、教师工作量等因素,适当向寄宿制中小学校,乡镇中心小学,山区、湖区、海岛、牧区和教学点较多的地区等倾斜的方式,鼓励各地探索小班化教学的核编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标准上浮一定比例核定教职员编制,积极适应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对教职员编制的需要。 (本报记者 柯进 高毅哲 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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