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民办教育是教改组合拳重要一环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3-1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胡卫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办教育研究院院长

    编者按:日前,媒体报道,深圳市光明新区通过发放“教育券”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从2011年9月至2014年3月,累计财政投入近4000万元,不但缓解了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紧张状况,满足了群众需求,还减少了直接建设新学校的财政支出。当前在我国,引入社会力量结束公共财政包揽教育的情况尚不普遍。为此,我们专访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办教育研究院院长胡卫,听他如何判断社会力量办教育的发展新趋势。

    ■在民办教育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问题上,一些部门不敢、不愿、不让、不会改革创新

    ■只有和教育有关行为主体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教育的活力和创造力才能真正得到激发

    社会力量办学动力不足

    记者:您曾经撰文指出,近年来,和政府教育投入大幅增长相反,民间投入教育的比重大幅下滑,民间投资教育的意愿明显降低。在您看来,当前我国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主要制约因素是什么? 

    胡卫: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我们俗称“民办教育”。和其他领域的改革一样,当前我国民办教育改革也步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虽然过去一段时间教育行政部门和一些地方政府,在发展民办教育上作了许多有益探索,也推出不少得力举措,尤其由国务院办公厅批准立项的11个地区12个民办教育改革试点项目在实践中取得了可喜成效,但就全局和总体而言,一些长期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制度桎梏和政策壁垒还没有从根本上消除。

    在“要不要发展民办教育”和“怎样发展民办教育”两大核心问题上,迄今为止相关政府部门仍然没有形成共识和采取统一行动。一个例证就是,历时3年且已反复修改了22稿并拟以国家11部委联合发文的有关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30条意见”,至今没有出台,也由此导致已连续两次列入教育部党组年度工作计划的“第一次全国民办教育工作会议”未能如期召开。

    由于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和干扰,当前在民办教育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问题上,一些部门仍不同程度存在不敢、不愿、不让、不会改革创新的状况。这种局面导致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动力不足、热情消退,严重制约我国民办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教育改革需要民间智慧

    记者:“一个区域合理的教育结构,应该是在政府主导下,公办教育以提供公平的公共服务为主,民办教育以提供选择性教育为主。”这句话,在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均衡发展的语境下如何理解?鼓励发展民办教育,是否会影响公办教育发展?

    胡卫:举个例子,基础教育公办学校改制曾经满足了部分老百姓,特别是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子女选择优质教育资源的需要。然而,这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别是义务教育的强制性和免费精神相违背,还加剧了“择校热”,导致社会矛盾,造成了教育不公平。因此,均衡与选择,就是一对矛盾,特别是当优质教育资源不能满足自由选择的需要时,这对矛盾很难调和。

    这个时候,我们应该让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各司其职。公办教育提供平等的、无差别的、不分类的公共服务。特殊的、差异化的、有特色的多元教育需求,尽可能交给市场,利用市场机制调动尽可能多的社会资源,扩大优质教育供给。

    改革开放30多年的经验表明,教育事业有赖于社会力量的参与、支持和贡献。目前教育改革滞后于经济改革,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民间智慧的缺席,民间参与教育的积极性没有被真正调动和激发起来。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其意义不仅仅在于缓解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不足和教育资源短缺,更重要的是通过教育体制机制创新,增强教育发展的活力,为学生及其家庭提供高质量、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选择。只有和教育有关行为主体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教育才能真正避免由于国家包揽办学而造成的退化和僵化,其活力和创造力才能真正得到激发。

    惠“民”政策实施不能走样

    记者:很多时候,人们有个惯性思维,认为办好民办教育教育部门一家的事情。可教育部门也有力所不能及之处。在您看来,要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政策制定者与执行者应当怎样有所作为?

    胡卫:在我看来,当前一方面要按照中央要求,从政策层面解决民办教育的公平待遇问题。另一方面,政策在与时俱进的同时,也要保持可行性、权威性,以及相对的连续性、稳定性。

    比如,这几年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办学体制改革的政策不可谓不多,但有的政策下到地方后或走样,或被搁置。比如独立学院政策的初衷是,既嫁接公办高校的品牌优势,又发挥民间资本的资金优势,实现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但在操作过程中,一些公办高校利用校办企业、校友会等公办资源开办“校中校”,假借政策之名搞变相双轨制学校;一些公办名校和地方政府合作利用财政资源举办假独立学院……2008年,教育部颁布26号令,对独立学院给予五年过渡期。如今五年大限已到,全国近300所独立学院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完成转规范和转设任务,成为社会和今年两会关注的焦点。

    办学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破解的瓶颈不少,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系统,触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只靠教育行政部门一头热、一肩挑,解决不了民办教育面临的诸多深层问题和矛盾。当前,应当尽快成立由国务院主管领导牵头,教育、发改、财税、民政、人保、编制、国土、建设、工商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办学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涉及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要全面把握民办教育发展面临的形势与任务,积极回应民办教育举办者、办学者的多元诉求及重大关切。政府在研究制定民办教育政策法规时,不能光忙着闭门造车,还要眼睛向下,走群众路线,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问政于民,问计于民。(本报记者张滢访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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