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去行政化难在哪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4-2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2013年中国人民大学违规招生情况被曝光后,有人主张收回学校的自主招生权,认为腐败是因为高校自主权太多引起的。此前,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人被爆招生违纪,人民大学也因此暂停自主招生1年。在相关专家看来,出现这个问题的根源不是自主招生,而是学校的管理体制仍然是行政主导。知名教育研究学者熊丙奇直言,该叫停的是权力干涉自主招生,暂停自主招生不如推进教育放权改革。对于自主招生出现的问题,不少人认为是放权给学校惹的祸,但其实这是放权不彻底闹出的问题——在行政放权给学校的同时,必须在大学建立新的治理机制,推进行政权和学术权、教育权分离,制约行政权力干预教育事务和学术事务,最终扩大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权力。

    最近,中央部属高校的章程建设已列上日程。去年12月,东南大学等6所高校章程获得教育部核准,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当时表示,制定高校章程将推进依法办学,推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理顺学校内外部发展机制,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在章程中,教师和学生的权力被置于学校权力前面。看似很好的章程,实际效果还需在操作过程中检验。

    任重道远需坚守,应有自我革命的勇气

    高校想实现取消行政级别,需要事业单位整体改革的配合。

    去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逐步取消学校等单位的行政级别,深化教育改革。

    去行政化,在我国遭遇“两难”,即大学必须去行政化才能使大学去官僚化,回归教育学术本质,但在全社会都崇拜行政级别的社会环境里,去行政化又必然降低大学的地位,很多大学领导者和高教研究者担心取消大学行政级别后遭遇“尴尬”和“不便”。目前,在大学的用人、职称评审、分配制度等方面,政府部门对大学的直接干预并无减轻的迹象。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也颇费周折。譬如,教育部门提出了取消大学行政级别的议题,人社部门和编制部门能够跟进取消大学行政级别的机构和编制核定吗?组织部门能够跟进取消大学校长的行政级别吗?

    廖小平研究发现,当前中国大学去行政化至少面临六大障碍,即法制障碍、权力障碍、利益障碍、体制障碍、自律障碍、文化障碍,克服了这些障碍就意味着为大学去行政化创造了相应的条件。

    就招生来说,政府不应固守人为地划分第一批次院校、第二批次院校,应改为以考生综合评价分数划分批次,而不是以学校划分。打破一本、二本招生壁垒,可以让各高校学科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这是高校更主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只有这样才能打破千校一面的局面。目前政府调配高校的两大重要资源:经费、生源,都是典型的靠行政手段配置资源,都是行政化办学的体现。一旦放开,所有学校、学科都会坐不住,高校才有活力。

    邵士权认为,高校去行政化是大势所趋,但不能操之过急,须进行完善的制度设计。高校去行政化的目的是使高校更好地实现“学者治学、专家治教”。该校教务处正在尝试改革,向各学院下放教学学术权力,比如将考核学生课程学业成绩的权力交由老师,老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教学需要自由选择考核学生的方式,学生也可以提出符合实际的考核诉求。

    专家指出,目前包括高校在内的事业单位改革需要“国家通盘去考虑”,而且要改变现有的社会评价体系。熊丙奇认为,高校想实现取消行政级别,需要事业单位整体改革的配合,“要完善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出台具体改革方案和机制,方案本身要有可持续性,有专门的改革机构来协调各方面利益”。同时,建立高校职员制度,“高校的行政岗位将变成职业化的岗位,不能再按照官场体系来运作,由围着领导转变成围着学生转,靠服务来支撑”。

    在熊丙奇看来,长期以来,“去行政化”改革还是由行政主导,在政府向学校放权层面是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导的,在学校内部放权层面是由学校行政部门来主导的,由他们来主导,可以做到放权吗?会向自己革命吗?所以,“去行政化”就变成口号了。建议由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制定方案,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来执行。同时,厘清相应的法律法规,逐步修改与改革相冲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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