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园里的“家庭教育”也需社会搭把手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5-1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赵查理

    两年前,两个孩子的妈妈甘宁,在广州郊区为孩子开辟了一块世外桃源,组建了一所家长互助式的生活园,实现着妈妈们心中的田园梦。在远离尘嚣的长洲岛上,孩子们每天的任务不是识字、算术,而是在大自然中尽情地歌唱、游戏,在田野里耕种、堆肥和收割。他们不看电视,不知道喜羊羊和灰太狼,却爱读绘本故事;他们没用过手机、不会打游戏,却懂得用面团做包子,用树枝和树叶制作纯天然的装饰画。(信息时报 5月11日)

    家长互助式的生活园是一种私塾式的家庭教育,欧美教育人士则称其为“在家上学”。此种教育在国内已有成功先例——郑亚旗。郑亚旗是童话大王郑渊洁之子,小学毕业后回家接受“私塾式”教育。郑渊洁为他编写了一套教材,还陪他讨论新闻中的社会话题,他用三年时间学完六年中学课程。如今他当过讲师,办过网站,出过影集,办了公司。武汉也曾有七对父母建立了类似的生活园,目前为止尚未出现负面效应,但能否冲出传统教育的重围尚待观察。

    互助式生活园的优缺点同样突出,它可以弥补学校教育的不足,比如提供更适合儿童心理特点的教育和实践;但需要耗费家长的财力人力物力,孩子可能缺乏复杂社交、社会竞争和挫折教育的机会,不使用电脑电视则有可能使他们从心理上脱离现实。

    其实,欧美等国家几十年前已经开始尝试互助式的生活园了。经历了被拒绝、引争议、被接受等阶段后,它在英美等国已成为一种成熟的教育模式,可以从政府、家庭、社会等层面为我们提供镜鉴。

    首先,“生活园”必须合乎法律法规。我国法律界对“在家上学”有三种看法:一是认为违反《义务教育法》,应当禁止;二是认为不违法,应当允许;三是认为形式上违法,实质不违法,应鼓励尝试。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互助式的生活园”属于新鲜事物尚无先例,所以急需立法对其进行界定和规范,并设立管理机构。

    其次,“生活园”需要家长付出更多努力。家庭教育是为了让孩子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所以其教育进度和水平应当参考学校教育。家长作为施教者也应有一定资质要求,比如最低学历要求和心理学资格,甚至可以去参加统一的教育资格证书考试。欧美还会对家长的申请和教学环境进行评估。

    再次,“生活园”的生存和推广需要社会认同。比如学者对家庭教育的研究和推广,出版社等提供家庭教育所需要的专门教材。一旦家庭教育不达标,教育机构和学校应要求学生回归学校教育。我国可以将家庭教育纳入大学自主招生范围,甚至可以考虑开设“家庭教师”专业。

    “互助式的生活园”作为多元化教育的一种探索,有助于打破教育资源地区间不平均、同地区不平衡的教育不公现状,应当允许先行先试。政府、家庭和社会也应当一起努力,去分担家庭教育过程中的巨大风险。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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