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家校定期交流制度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6-0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周红松 通讯员 陆红纲)日前,石家庄市教育局、市妇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意见》,要求相关部门积极发挥各自职能,给予广大留守儿童多方位关爱和服务。

    石家庄提出,要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库、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机制,加强“留守儿童之家”阵地建设,做好留守儿童的心理关注和辅导及针对性强的教育引导工作,建立家校定期交流与沟通制度等。在学校与留守儿童家庭交流沟通方面,该市要求班主任、结对教师定期与留守儿童父母进行交流和沟通,及时向家长通报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行为表现情况,指导家长加强与孩子的交流与沟通,增强对孩子的亲情关怀。要充分利用家访、校讯通、亲情电话等多种形式,加强与监护人的沟通与联系,增强做好家庭教育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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