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回应:消息不实!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7-2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北京7月23日讯(记者 张春铭)近日,有网友称,从2014年9月开始,将在部分省市试点教师工资改革方案,并附上了“2014年最新教师工资改革方案”内容,引发社会关注。对此,教育部新闻办今天在官方微博“微言教育”上回应称:此消息不实!

    教育部新闻办表示,按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在内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由国务院授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研究制定并统一部署。目前,教师工资仍实行2006年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建立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教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要求,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表现和资历,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实绩和贡献,津贴补贴主要体现向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的倾斜。

    记者调查了解到,早在2011年,网上就流传出“2011年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教育部也曾回应表示其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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