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今年开展
本报北京8月19日讯(记者 宗河)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将于今年起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评估工作分为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两个阶段,其中2014年—2018年为自我评估阶段,2019年为随机抽评阶段。
据了解,此次评估的范围包括:2008年以前(含2008年)获得授权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2011年以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为基础增列的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2011年—2012年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对应调整的学术学位授权点。2009年以后批准的其他新增学位授权点(不含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其评估工作按项目批复文件执行)须进行专项评估。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汇总评估结果,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分别做出继续授权、限期整改或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向社会公开。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
上一篇:刘延东会见塔吉克斯坦中小学生来华夏令营代表团
下一篇:确保灾区儿童按时入学
零零教育社区:论坛热帖子
[高考] 2022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工程》大作业答案 (2022-04-25) |
[家长教育] 孩子为什么会和父母感情疏离? (2019-07-14) |
[教师分享] 给远方姐姐的一封信 (2018-11-07) |
[教师分享] 伸缩门 (2018-11-07) |
[教师分享] 回家乡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是风味也是人间 (2018-11-07) |
[教师分享] 一句格言的启示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无规矩不成方圆 (2018-11-07) |
[教师分享] 第十届全国教育名家论坛有感(二) (2018-11-07) |
[教师分享] 贪玩的小狗 (2018-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