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诚聘“三秦学者”特聘教授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9-0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陕西师范大学创建于1944年,是国家教育部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位于世界四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的古都西安。学校现设有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105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40个一级硕士学位点,190个二级硕士学位点,1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20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含工程硕士8个领域)。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有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教育部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部门体育社会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教育部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4个。

    —、岗位简介

    “三秦学者”岗位系陕西省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设置的特聘教授或特聘专家岗位,是陕西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更好地培养、吸引和凝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全面提升陕西省人才队伍的综合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为建设西部强省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而推

    出的具体战略举措。2014年我校获准设立“传媒与文化产业”岗位。按照陕西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和部署,特向国内外(含学校内部)招聘“三秦学者”岗位特聘教授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学风严谨,爱岗敬业;

    2.学术造诣深,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主持过国家或省部级层面重大科研项目或应用项目,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大成就(获得过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传媒——文化产业建设理论与实践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学科团队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

    4.能够在第一线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具有指导、培养高水平学术团队的能力和水平;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6.获聘后全职在受聘岗位工作。

    三、岗位职责

    1.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指导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2.正确把握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方向,提出并制定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组织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推进国内外学术交流;

    3.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前沿,主持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4.负责本学科人才队伍建设和科研团队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

    5.负责牵头组织协同创新中心,与政府、媒体、企业合作,共同开展传媒——文化产业的重大项目研究。

    四、支持方式

    1.特聘教授享受陕西省岗位津贴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同时享受学校的岗位津贴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以及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2.为人事关系调人我校的特聘教授提供不低于160平方米的校内有偿集资住房1套(工作满8年后与校内其他教职工享受同等的住房政策),办理家属随迁手续,为配偶安排工作,安排未成年子女人学;以其他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的,房补和安家费标准面议;

    3.根据工作设想和聘用合同,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含条件建设经费);

    4.提供实验室和工作室,配备学术梯队。

    五、招聘程序

    1.有意申请者登陆陕西师范大学人事信息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填写《陕西省“三秦学者”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rsc.snnu.edu.cn/browse.asp?id=1762)并按要求提供附件材料,于2014年9月15日前发至我校人事处(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稿发送到下面的邮箱:rcb@snnu.edu.cn)。附件材料包括(请装订成册):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申请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3)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

    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4)申请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国外申请者有困难时可以不经过检索机构盖章);

    (5)申请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承担责任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7)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本人的联系方式(电话、EBMai1);

    (8)2名同行专家的推荐信;

    (9)列出5~7名申请人认为本领域有影响的人(包括姓名、职务和任职单位);

    (10)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学术影响的相关材料。

    2.学校成立由校内外知名专家组成的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条件进行评审。

    3.学校根据同行专家的评审意见择优确定人选,参加陕西省人才领导小组组织的省级答辩,通过后方为人选。

    联系人:陕西师苑大学人事处  高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86-29-85310456  +86-29-85310455

    传真:+86-29-85310456

    E-mail:<?xml:namespace prefix = a?href="mailto />rcb@snnu.edu.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

    邮政编码:71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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