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虎拍蝇”为改革发展护航
“打虎拍蝇”不手软。CFP供图
通过反腐败,压缩“寻租”空间,保障市场尽快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由此来促进经济健康持续科学发展,而市场机制如果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也就有利于压缩“寻租”空间和有利于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李斌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腐败斗争以雷霆万钧之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彰显了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刮骨疗毒的勇气和根治贪腐的决心,完全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企盼和要求,得到国内外舆论的一致赞赏。
众所周知,腐败的目的是牟取私利,而对于反腐败的目的问题,海内外舆论和理论界却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反腐败是权力斗争的需要,是为了安抚人心;也有的认为,反腐败是为了重建群众对执政党的信任和对政府的信心;还有的认为,大规模反腐是为了树立新执政者的权威。一般而言,当今世界各国和政党政府反腐败有直接目的和间接目的之分,也有根本目的和具体目的之别。就观察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反腐败的直接目的而言,这些观点不无一定道理。但是,观察和认识当代中国的反腐败行动,这些观点多是从现象上看问题,而不是从事物的本质方面认识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国家反腐败的目的。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反腐败之目的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来认识。
反腐败的直接政治目的是建设廉洁政治,发展政治文明
所谓廉洁政治就是不谋私利的政治,它与腐败政治是根本对立的。腐败的危害和特点表现为加速公权运行的特权化、私有化、市场化和潜规则化,而反腐败的目的就是要使公权运行民主化、公有化、文明化和透明化。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建设廉洁政治是现阶段反腐败的直接政治目的。按照党的十八大的部署,建设廉洁政治的目的又分解为三个具体目标,即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和政治清明。因此,建设廉洁政治的目的,就是要实现干部清正,保证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就是要实现政府清廉,促使公权公用或“公器公用”;就是要实现政治清明,促进政治民主和政治文明充分发展。
反腐败斗争确立建设廉洁政治之目的有其理论依据、历史依据和现实依据。从理论依据来看,建设廉洁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本质区别之一,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政治本色的体现,是马克思主义廉洁观的基本要求。从历史依据来看,建设廉洁政治是中国共产党人全部政治历史活动的一条重要原则,是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时期一以贯之的政治追求。从现实依据来看,建设廉洁政治既是执政党对人民庄严的政治承诺,是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必然要求,也是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根本要求,是衡量反腐倡廉工作是否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尺。从世界范围来看,建设廉洁政治还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人类社会的共同政治追求。
反腐败的重要经济目的是建设廉洁市场,促进改革发展
唯物史观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经济决定政治,而政治又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反腐败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肃政治斗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防止和反对权力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目的是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提高经济效率、保障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政治前提条件。早在1986年10月4日,陈云同志就明确提出,“党的纪律检查部门,要从纪检工作上保证、促进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健康发展”。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历史表明,反腐败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促进改革和发展,或者说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时下有一种观点认为,大规模反“四风”和反腐败影响了经济发展。然而事实表明,腐败现象的泛滥和蔓延,不仅导致重大的、直接的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影响资源的有效配置,对投资和经济增长具有巨大的负面影响。从经济学的观点来看,腐败是一种“非生产性”的牟利活动,是一种“负外部性”行为,增加了委托—代理的成本,是一种有害而无益的经济行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表明,每当改革政策措施大量出台、发展资金大量投入时期,腐败现象就呈现上升趋势。同时,腐败现象的蔓延也引发了社会利益格局定型化(固化)和结构化现象。因此,反腐败的经济目的就是建设廉洁市场,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就是说,通过反腐败,压缩“寻租”空间,保障市场尽快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由此来促进经济健康持续科学发展。反过来,市场机制如果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也就有利于压缩“寻租”空间和有利于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反腐败的重要社会目的是建设廉洁社会、保障社会公平
腐败行为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扭曲社会竞争的公平规则和社会竞争的结果。一般而言,正常的竞争机制和公平的竞争规则的结果是实现优胜劣汰,有利于提高效率、激发社会活力。而“贿赂竞争”的结果是资源的浪费乃至形成“劣胜优汰”的结局,从而严重伤害社会活力。腐败不仅造成分配的不公平,而且造成机会和起点的不公平;腐败不仅破坏社会法制,使社会处于无序状态,而且造成社会道德整体滑坡,引发社会思想混乱,使社会失去精神支撑和精神动力,对社会稳定有序构成重大威胁。正因为腐败的严重社会危害,人们通常将腐败比喻为“社会病毒”。因此,反腐败的社会目的就是建设廉洁社会,归根到底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和社会精神文明的发展。
反腐败的根本目的是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
有一种观点认为,目前展开的大规模反腐败是为了打击“政敌”,是新的当政者权力斗争的需要。这就没有正确认识腐败的本质和反腐败的根本目的。腐败的形式虽然多种多样,但腐败的实质都是有权者利用受委托的权力,违反公认的规则而谋求私利。在社会主义社会,腐败的实质是侵害人民群众的利益。这就是说,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无论是经济领域的腐败、还是政治领域的腐败或社会领域的腐败,无论是行政腐败、司法腐败还是行业性腐败,无论是违法性腐败、违纪性腐败还是失德性腐败,无论是严重腐败、一般腐败还是轻微腐败,无论是显性腐败还是隐性腐败,无论是高层腐败、中层腐败还是基层腐败,它们在实质上都是利用受委托的权力谋求私利,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从经济学上分析,腐败交易活动由于是一种“非生产性活动”,其受益者都是腐败交易活动的利益相关者,而使腐败交易活动相关者之外的人们的利益受损。例如,当前土地出让拆迁领域腐败的后果是住户等群众利益和国家利益的损失;建筑工程领域的腐败,其直接后果就是建成一批“豆腐渣”工程,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利益;医疗领域腐败的后果是伤害患者的利益。现阶段所查处的腐败案件表明,腐败现象表现出行业系统型腐败、区域型腐败、家族型腐败和跨国型腐败的特点,这些腐败类型更加明显地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全局利益、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因此,反腐败的根本目的就是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
综上所述,反腐败的直接目的是建设廉洁政治,而廉洁政治的建成又依赖于廉洁市场和廉洁社会的建设。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发生的行贿受贿行为表明,腐败交易双方中一方联系着执掌公权者,一方联系着市场行为主体或社会成员。这一事实表明,通过在市场经济领域打击商业贿赂行为,建设廉洁市场;通过在社会领域建设廉洁文化,压缩腐败亚文化的滋生蔓延空间;建设廉洁社会,也有利于促进廉洁政治的建设。因此,建设廉洁市场、廉洁社会与廉洁政治是反腐败目标体系中三个相互联系的具体目标。反腐败的政治目的服务于反腐败的经济目的和社会目的,反腐败的经济、政治、社会目的归根到底都是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全局利益、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只有按照唯物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的观点全面认识腐败的实质和反腐败的目的,才能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作者系武汉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马克思主义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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